郑清侧着脸,附在胖巫师耳边,嘴唇微动,语气带了一丝无奈:“你这个金豆子能把他这个摊位买下来了。”
辛拍了拍他的肩膀。
“这你就不懂了。”
他嘴角向外一挤,脸颊的肥肉愉快的颤抖起来,声音同样不大:“我在用这粒金豆子告诉摊主,我只吃最好的,不要用他卖给其他北区人的脏东西糊弄我……”
对向来自诩‘美食家’的胖子来说,在吃上面花钱多少并不重要,吃的好不好才重要。
那一粒金豆子的光泽很好的激发了摊主的积极性,他特意弯下腰,从小推车的暗格里掏摸出一口半尺高低的棕色小瓮,以及三个干干净净的青瓷小碗,然后取下挂在腰上的葫芦,拔掉塞子,很大气的给三个小碗倒了三碗酱红色的汤汁。
郑清看的很清楚,对于其他客人,摊主都直接拿木勺在上面的大木桶里舀汤汁——只看汤汁颜色,就能很轻易判断出二者差距。
“这是什么?”郑清抽了抽鼻子,嗅到一股微酸的香甜气息。
“羊眼球汁。”
辛胖子说出一个听上去很可怕的名字:“是源自蒙古高原狼人部落的一种美味,一般被他们的巫医用来治疗月下后遗症或者宿醉、头疾、痛风等等……对我们来说,它也有一些梳理魔力的作用。”
“我听说过这种东西。”
另一侧的萧笑扶了扶眼镜,脸上露出一丝恍然:“据说在把羊眼泡在番茄汁里……根据羊眼的不同,滋味也各不相同。其中用草药腌制的眼球是最好的,吃起来也最安全;也有很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