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四七章 握一州权柄

王言喝了一口茶水,起身向外走去:“这三家要办实了,家产、田地全都夺了,十二岁以上皆流徙西夏边境,女人再行官配,其余人等照成例处置。”

“那转运司使那边,还有宫里边……”

“何以让你办实?把罪责坐死,不止常平仓之事,其余罪责一样要彻查,做好文书,本官要上本参他们。你办好了分内事,本官自然与你推荐,可明白了?”

“是,保证一个都不放过。”

王言终于满意的点头,拍了拍他的肩膀,又交代了一下让他清理一遍上下其手的小吏,便离开了这里。

如果是扯大旗武装造反,周司理这样的人是活不过三页的,早都让战兵给砍了头当球踢了。但现在道路不一样,虽然殊途同归,过程中总是要灵活变通的。

事实上纵然弄死了周司理,再来一个司理参军大概率也不是清白的。在当下的社会背景之中,当官的其实并不为百姓考虑。纵是有着各种清名,考虑更多的还是治下的稳定。变法的臣子,是给皇家变法,维护是王朝的江山,却是没有多少人是真的奔着给百姓过好日子去的。

另一方面来讲,变法的本质,其实也是社会环境到了一定程度,人民与统治阶级的矛盾到了无法调和的程度,不得不变,不变就是天下皆反。至于具体到变法事项,那就是另一回事儿了,毕竟下边执行的官吏,可不惯着那么多,该捞银子、欺压良善,还是一样的。

在这样的共同认识之下,‘牧民’的说法也就不奇怪了。那么在一些时候,委屈一下苦主,也便不是什么大事……

所以刀子没在手里握着,不能强硬的砍死冒出头的害虫。那么规矩就不能太死,要求就不能太严,不然是没有人追随的。执行怀柔的政策,是必要的。

好像现在,放过了该杀的周司理,以后这个周司理就得给他办事儿了。处理其他大户之时,周司理背锅。处理不合格的吏员,一样是周司理背锅,他们都只会记恨周司理。

到时候跟大户谈判的权力,就到了他这个通判手里,捏扁搓圆都由他摆布。

而等到周司理任满,王言再行使通判职权,给这周司理一个大大的好评,铨选官员之时,周司理就会再上一步。做到别州签判,未必不能。那时候,周司理还是要听他王通判的命令。

二五仔是混不下去的,周司理已经背叛了一次,那么他背叛第二次的成本就攀升了起来。他再一次背叛,官场上的山头可就容不下他了,仕途基本上到头了。可他才三十多岁,还有进步空间呢。

所以这个周司理但凡想好,以后不论走到哪里,身在何方,最好就是向王言靠拢。

现在王言先前的困局已经解决,他已经成了手握权力的通判。哪怕范仲淹没有给他分派工作,他也可以掌控本州司法系统,掌控刑断狱讼之事,这已经是相当大的权力。

但是王言当然不仅满足于此……

范仲淹疲惫的揉了揉脑袋:“事情如何了?”

“周司理在办,常平仓相关的官吏,以及那三家粮商,一个都跑不了。”

范仲淹挑了下眉:“那周司理?”

王言笑道:“他来说情了……学生不过是说了些传言,再把他往常平仓之事上牵扯,另外学生查账找到了他贪污翻修刑狱的款项,只几句就承受不住了。”

“留着?”

“若再来新人,还要费些心思,放他一马便是。水至清则无鱼么。”

轻飘飘的一句话,便将因为周司理同地方大户沆瀣一气,欺压良善,以致众多惨案的事情,全都揭了过去。这就是权力。

范仲淹当然明白这个道理,在他的宦海沉浮之中,见了太多的人,自然也看明白了很多事。所以他只是深深的看了一眼王言,没有说别的废话。

这才是王言刚刚开始掌权,之后怎么样,还要再看。

王言笑道:“范公还是歇歇吧,人都在那里,何必急在一两日,还是范公的身体要紧,好不容易见了起色,大可不必再因些许小事操劳。”

“既掌了刑罚,下一步如何?”

“有三点,其一,明日点了卯,想与范公再查一番本县之常平仓。其二,学生要与州官好生谈一谈,能用则用。其三,便是清点此次涉事三家之家资,清丈其田亩。”

小主,

“如何处置?”

“三家之资,在西湖边兴建书院应是不成问题。或有余钱,修整一番西湖。行范公主张,不征劳役,皆出资雇佣百姓劳力。至于田亩,学生以为,当收归州府所有。彼时厢军编练裁汰之人,可租其田,以做安顿之用。地租十税一,其余赋税总计再税其一,如此地产八成,应是足够一家过活。”

“此事待清查以后再议不迟。”

无论是范仲淹,还是王言,都没有提起张签判,因为张签判已经完了。

单是维持目前的状况,张签判就已经交代不过去了,还有过往的几届知州、通判,都要受到一些牵连。哪怕没有参与,至少也有一个监管不力,连带着考课、监察的官员也要受些影响。至于两浙路的提举常平司使,这种专门对口的官员,一样要受到影响。

别人的影响还算能接受,张签判的仕途基本上就到此为止了。当然相应的,作为掀起了这件事情的始作俑者,王言也是得罪了一大票的人。不过显然,他是不在乎的。

而且他现在一州刑断狱讼之权在手,等这两天固定了常平仓大案的证据,反手就要灭了张签判的亲族,全给发配到西夏边境去。

再让周司理狠狠的审,把张签判给牵进来。而后上本再参一下张签判,本来没有进步机会的仕途,才是真的到此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