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起来时候,徐东升已经出门,徐母也把院子里的血迹冲掉了。
兔子内脏丢给山娃吃,它吃得嘴巴血糊糊的,还知道要自己舔干净。而兔子血据说寒性,没人吃,就倒掉了。
鸡血混着葱或韭菜一起炒,滑嫩好吃。但怕孕妇吃多了不好,徐母带回老宅了,那些鸡毛兔子毛也被她带回老宅晒。
而那两只鸡的内脏已经被清洗干净,放在盆里。有些人不爱吃,但是林慧就挺爱。现在还没有单买的地方。
被掏干净的鸡和兔子就没那么重了,徐东升和狗子一人背一个背篓,分着背一点不嫌累。
这回徐东升没去国营厂宿舍,他想去试一试国营饭店。
他今天穿着一双旧解放鞋,鞋面上还沾着泥,身上衣服也是旧的,前几年做的了,手臂脚踝都露一截儿出来。
下地一个月时间,皮肤也晒黑了一个度。除了还不够黑,整个人的形象要多朴素有多朴素。
就因为这样,他肯定不能从国营饭店正门进去,他敲的是后门。
很快就有个瘦小子出来,“你们是干什么的?”
“同志,我们是附近乡下来的,想来问问您这边收不收鸡和兔子,都是家养的,又肥又大。”
那瘦小子先是皱了皱眉,然后说:“鸡我们已经有固定的渠道了,兔子倒是新鲜。看你们来一趟也不容易,等着吧,我去问问大厨。”
说完转身进去了。
透过打开的门,徐东升看到他点头哈腰地对一个胖子说话。那胖子往他这边看一眼,然后就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