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屋内便响起匆忙的脚步声,接着,一个看着约莫十八九岁的少年郎匆匆从屋内跑了出来。
这少年郎生的唇红齿白,身穿一袭书生才会穿的白内青衫,看着倒是一表人才的样子,
然而,林欢却是一眼便认出,这就是书中那个逼迫原主抠光娘家钱粮源头的小叔子李轩。
书中描述,此人七岁开始读书,十四岁便考上了童生,被十里八村视为最有希望考中秀才的天才,也是李家全家的希望。
原主之所以不断从娘家捞钱就是因为李家有这么一个童生,每年光是束修折算下来便差不多要将近十两银子,而这位,却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在家整整读了十二年的书。
连地都不扫一下, 却花着李家最多的钱财,若非原主这个大傻逼一直从娘家捞钱补贴,这位早就没钱继续交束修了。
小主,
而且林欢还知道,在书中描述,这位足足考了十三次,才终于考上了秀才。
而现在,算下来也才刚刚考到第五次罢了,等这位考上秀才,原主早就骨头渣子都没剩下了。
瞧见小儿子出来,顾氏就好像看到了主心骨一般,赶紧指着林欢道:
“快,快去叫你爹和二哥他们回来,让他们回来打死这个毒妇!”
李轩本想将母亲搀扶起来,听到此话,抬头看了林欢一眼,这才沉声道:“毒妇,你竟敢殴打婆母和大哥,我这就找二哥来休了你!”
说完,李轩转身便朝着门外跑。
“等等!”林欢喊了一声。
准备跑出去的李轩脚步一顿,恶狠狠的瞪着林欢道:“毒妇,还有事?”
如果换做前世,林欢根本不会阻止这便宜小叔子去喊人,别说将那便宜公爹和丈夫等人喊回来,便是喊来一整个村子的人,林欢也不带怕的。
但现在却不行,这具身体的体质实在是太差了,刚刚只是打了那么几下,林欢便感觉腿疼、腰椎疼,若是再多来一些人,她还真不一定是对手。
万一让这些人围殴了,那就是白打,说不得李盼儿还会被人趁机带走发卖了。
能硬拼的时候可以硬拼,但没胜算的时候还硬拼,那就是傻逼。
所以,眼看着李轩就要转身跑人,林欢赶紧喊了一声:“小叔子,你也不想你偷看大嫂洗澡的事,被你们夫子知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