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帅的一塌糊涂(求追读)

此时早上一些吃过早饭,准备出去干活的人,自然就看到秦风抱着的一把长枪。

主要是这把长枪,实在是太耀眼,因为不管是谁都没见过。

村里当过兵的人虽然不多,但是,只要是成年的青壮,几乎都是民兵。

他们原来每年最少要经过两个月的训练,还有一年四季粮食丰收之时,都要巡逻站岗。

所以,村里的男人不会用枪的不多,也都见过公社武装部内收藏的各种枪械。

可是,他们谁也没见过秦风手里的这种枪。

相比三八大盖、中正式、老套筒等等,这把枪实在是太漂亮了。

就算是五六半在它跟前,也只能算是丑小鸭!

“我艹,这是什么枪?”

“秦风,你买的枪?借的吧?”

“给我试试!”

“我先看到的,我来试试!”

“停,都不要抢,这把枪一看就很值钱,弄坏了,卖了你们都赔不起。”

“秦风,这是把新枪吧?怎么看着有点怪?”

“是啊!我居然从来都没见过!”

“我去过县城,百货大楼也没有这种枪!”

“嘿,我还去过省城呢!也没见省城的百货大楼有卖这种枪的!”

“给我看看,我怎么看着有点奇怪!”

“是有点奇怪,怎么感觉像是自己做的呢?”

“不要胡说,这种枪谁能做?”

......

不管别人怎么说,秦风都不吱声。

自然,他也不可能让别人把枪抢走。

如果只是看看,他也不会拒绝,至于摸,那就算了。

而他自己则摸索着全钢部件组装起来的枪,怎么都感觉舒服。

枪这东西,就需要这种粗狂的美。

毕竟是杀生的东西,外表弄得花里胡哨的干什么?

所以,这把在秦军看来,哪边都上不得台面的简陋版狙击型气步枪,在秦风看来,却是威武霸气,又帅的一塌糊涂!

“秦风,发什么愣,我们还能真抢你的枪?”

“对是,这把枪哪来的?多少钱能买一把?”

“肯定很贵,这把枪我都没见过,嘿,用料还真实在,全是钢的啊!”

“我看看,还真是没见过这种枪,现在五六半多少钱一把?”

“新的好像好几百吧?”

“不要问我,反正我是买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