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话一段:
这段时间工作特别忙,每天都在秃头和心情不好。写的也是乱七八糟。看着本来就不好的数据嗡嗡掉,又舍不得笔下的人。好在周末到了,赶紧写一篇,排解内心的苦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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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煊回到了百祥楼的上房,点了几样小菜一壶温酒,令小二不用打扰,便关上了房门。
菜品适口,他觉得百祥楼的蹄花汤比觅味轩的要更有味道,香料不重,却没有蹄花的腥味,每口满满脂香,汤却是清爽不黏腻的,着实很有功夫。一壶温酒下肚,心中不禁愉悦起来。
那肖家大伯和大伯母两人如今已经对自己十分忌惮了,回头定会在肖岚那里施加压力。毕竟肖家有女子掌家先例,并没什么大不了的。自己这个外室所生的孙子辈,实在是上不了大户人家的台面。
不过不重要,他不像父亲,他并不在意自己的出生,至少他是父亲母亲的唯一的儿子。更何况,心中有寄托,便不会在意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
他走向书桌,自己铺开白纸,研磨执笔,未思片刻就在纸上写了起来。他的字好看,行笔有力,却不张狂。
【见此信,善哉。吾甚思之,未敢或忘。此间之事,暂皆顺遂,料可归以度新岁。愿安好,静候吾归。
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何时见许兮,慰我彷徨。
若有信回吾,望寄于南城百祥楼。】
刚落笔,准备喊来伙计寄信,门外却是传来叫门的声音。
“公子,有您的信!”
“信?”肖煊不解,上一封应该还未到,怎会这么快有回信?
打开门时,伙计递来一封信,说是信,不过是一个装在信封里的纸条罢了,信封竟都未封口,说明送信之人还看着。
他从三楼探头下去,竟无一相熟之人,不解也不耽误,谢过伙计,将刚才的信封好寄出,才拆开了这封信。
“戌时觅味轩逐风雅间一聚。”落款为寥寥几笔画的风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