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家家将顾勇带着三百汉军,佯装成吴军溃卒,朝着寻阳城走去。
现在时间已经是到了正午了。
在顾勇这三百人到了寻阳城的时候,也该是夜黑之时,天黑黑,伸手不见五指,便更容易混水摸鱼。
看着顾勇一行离去的背影,张苞眼中有些忌惮犹疑之色。
“此人当真可信?”他看向头戴斗笠面纱的周彻,询问道。
先登破城,守住城门,这件事很难,而且必须冒着风险,同时,对于汉军来说,这个角色也非常重要。
张苞对这个间军司百户顾勇,并不能完全信任。
“连家人都不顾及的人,安有报国之意?”
连家都不顾的人,他的话,没有多少可信度。
周彻在一边缓缓说道:“君侯勿扰,此人之所以不在意家眷死活,便是因为他加入间军司,本就是因为家人的原因。”
“哦?”
张苞愣了一下,当即问道:“此是何故?”
周彻缓缓说道:“此人原本是顾家佃农,因为天生体格健壮,被充为顾家护卫,后因为随顾家子弟入山剿杀山越,立有功劳,遂被顾家任用,甚至以顾家女妻之,不过此人毕竟是奴仆,虽娶顾家女,但仍如奴婢一般,若是换在之前,他自然会忍气吞声,但是现在他都为吴国偏将了,焉能受这个气?”
在你无能的时候,卑躬屈膝自然没什么。
但是现在他已经是有身份地位了,却还要卑躬屈膝?
这算什么?
听着周彻言语,张苞顿时便明白为何这个顾勇不顾及这吴国的家眷了。
原来是这吴国的家眷,对他来说就是痛苦的回忆。
“这世道,做赘婿本来就难,尤其还在士族手底下做赘婿,那便是难上加难。”
便是你再有才华,再有能力,只要是赘婿,都为本家所有,跟你关系不大。
回到家中,更是地位低下,要忍受婆姨责骂。
只要是七尺男儿,恐怕都忍不住这个气!
“此人是可信的,在吴国期间,为我大汉送来不少机密情报,更是办了不少事情,这才能荣升百户。”
能上百户,已经是间军司的中层了。
换句话说,这顾勇也是经过组织考验的。
“既是如此,那我便也就放心了。”
毕竟若是顾勇不可信,引得汉军入城,被其围而歼之,那汉军肯定是要元气大伤的。
他要对殿下负责,要对手底下军士的性命负责。
故而不得不谨慎再谨慎。
“留三百人收拾残军,焚烧尸体,其余人等,跟在顾勇十里外,朝寻阳而去!”
陆逊带出来的这一万吴军,对于汉军来说,不过是开胃小菜罢了。
他们要的。
是拿下陆逊精心营建的寻阳防线中的那个几个钉子。
像是鸡公山山寨,像是玉屏山山寨,若是要派人去攻,至少每个山寨,要丢下数千具尸体。
这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若是能够不战而屈人之兵,那自然是最好的。
不过半刻钟的时间,除开留守的三百人之外,其余汉军,皆是整备好了。
列队在山谷之中,半数军卒,身上都有铁甲,其余没有铁甲的,身上也有藤甲,纸甲替代。
可谓是全军披甲。
这支大军,跟他从巴地一路杀到南郡山林之中,将廪君蛮老窝都抄了一个遍,根子都割断了。
可谓是百战之师,尤其擅长山地奔袭作战。
以这支精锐之师对付寻阳,在有内应的情况之下,应该可以说是手到擒来!
冬日夜长日短。
才到酉时一刻,太阳却已经是彻底的落下去了。
换做是平时,至少也要等到戌时的时候,太阳才会落山。
“汉军可有追击过来?”
陆逊现在戎装不整,灰头土脸的,甚至连头盔都掉了。
衣角满是泥迹,尤其是鞋子下面,总是沾着一指厚的泥土。
寻阳一带,地处长江中下游平原,土地很是肥沃,尤其是现在是融雪之日,土地泥泞,加上泥土粘性太强,一来二去之下,只要是走上一步路,就会黏上泥土,你费劲千辛万苦,将鞋底的泥土弄掉,但只要你下去走路,一下脚,便又是一层厚厚的泥土。
这也是为何下雨天一般不行军的原因。
这种条件,如何行军?
装着粮草辎重的车马,直接陷在泥地里面起不来,行走一步都是问题,这如何能成?
“大都督,汉军并未追击过来。”
跟随着他的牙门将,此刻也是喘着粗气。
在敌境之中来回穿梭,又不能就近入吴军山寨,整日提心吊胆的,从寻阳出来,他已经是快两日没有合过眼了。
再这样下去,这神经都要衰弱了。
“没有追击过来?”
陆逊眉头一挑。
之前他从汉军军寨中奔逃而出,便被几股汉军埋伏。
被迫朝着玉屏山而来。
只要他往玉屏山上走,汉军便不会来袭击,而若是他们敢远离玉屏山的方向,不管是入江中,还是其他地方,都会被汉军围追堵截。
这是要我入玉屏山?
陆逊冷哼一声,心中已经是将刘禅的心思摸得明明白白了。
“打不下玉屏山山寨,便想要将我这数千人赶到山寨之中,消耗玉屏山山寨中的粮草?好一个阳谋!”
他是肯定不会中计的。
接下来,还是要想办法离开此地。
最好的办法,便是等到江东水师的支援。
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