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都觉得,这是单纯的抢劫杀人?”
凌霄向在场的刑警们提出反问。
专案组的副组长,西城分局刑警队的队长童军回答说:
“凌支,目前所有表象都对得上,撬柜、翻店、毁手机,表面上是完全符合抢劫作案特征。”
凌霄听后,轻轻摇头:
童队,我问你们三个问题。”
办公室安静下来,所有刑警转头看向她,凝神倾听。
“第一,现在是什么年代?
大街小巷的实体店,早就没人大量留存现金了。这家小精品店,做的是饰品、小百货生意,日常客单价极低,一天的流水顶天几千元,按现在的潮流,移动支付占据七成,这样算来,店主收的现金不会超过2000块。
这里只是商业街的一间小店,店主另外有住房,并没有在店内住宿。他是不可能将大量的现金,存放在小店的收银台的。
这就值得我们思考,是什么样的劫匪,会冒着死刑的风险,只为一两千块钱铤而走险呢?”
在场的刑警,个个面色凝重,没人接话。
这个逻辑,没人能反驳。
亡命之徒抢劫,要么求财数额巨大,要么临时起意冲动作案,但为区区一两千块现金蓄意杀人灭口,完全不符合犯罪心理。
凌霄继续开口:
“第二,凶手砸烂受害人的手机,这又是为了什么?
正常劫匪,拿了手机直接带走或丢弃,可你们看这两台手机,是被硬生生砸成了碎片,手机先是受到重物锤击,还有用脚踩踏的痕迹,主板、屏幕、机身四分五裂,这不是随手破坏,是刻意销毁。
根据犯罪心理学,抢劫犯在作案过程中,只求快速走财务,达到目的后迅速离场。
试问,有哪个抢劫犯,会刻意去反复锤打踩踏受害者的手机?”
凌霄站起来接着说:
“过度毁坏手机,这就是最大的破绽。抢劫犯的时间无比宝贵,雨夜作案最怕滞留现场,多待一分钟就多一分暴露的风险,根本不可能花几十秒甚至更久,把两台手机彻底砸烂粉碎。”
“第三,店看翻动的痕迹,真的符合抢劫案的特征吗?
真正的抢劫犯翻找财物,是乱翻、是撕扯、是暴力捣毁。不会放过任何可能存放贵重物品的地方。
我们看这个现场,只是表面货架被翻动,柜台底层的收纳盒、隐蔽的储物格完好无损。
凶手只翻明面可见的地方,刻意做出慌乱抢劫的假象,这是有控制、有目的、刻意伪装的翻动。”
全体刑警听了凌霄的分析,都向她投去钦佩的目光。
凌霄能年纪轻轻,就当上刑警支队的副支队长,的确有过人之处。
“凌支,你的意思是……这不是抢劫杀人?”
童军问道,他心底的固有判断,已经被凌霄的分析推理彻底被颠覆。
凌霄点头:
“我认为,根据现场情况判断,这可能是熟人作案,精准仇杀、或者灭口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