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
对。
那时,他想,他的东西,他爱给谁就给谁。
老二和老三讨他欢心,他就多给一些。
他不喜欢老大,给他一家公产就已经很对得起他了。
毕竟,法律规定老子对儿子的抚养义务只有十八年。
老大都娶妻生子了,还要啃老吗?
抱着这样的想法,他心安理得、理直气壮的分配了他的财产。
看到老二老三拿着大笔的财产,喜气洋洋,日子过得蒸蒸日上,他心里灌了蜜一样甜。
至于老大和老大媳妇因为得到的财产太少,打架、离婚,和他有什么关系?
还是那句话,他的东西,他爱给谁给谁。
老大媳妇因为老大继承的财产少就和老大离婚,说明她是个物质的女人,贪心不足。
这种女人,离婚就离婚,离了更好,老大还能娶个更好的。
老大离婚了。
大儿媳带走了老大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