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处长听见这两人要儿媳妇把工资交给他们,心里非常反感,要是她公婆这么说,看她不怼他们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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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是别人家的事,不能影响大家上班。
于是让董雅丽把两人打发出去,走的时候,庄父还得意洋洋地对闻晴说:“小晴,还是听爹的话,把生意交给爹,咱们是一家人,爹又贪你什么,是给你帮忙,你应该相信爹。”
闻晴懒得理他们,转身回了办公室。
她在回忆关于公务员办企业的规定,好像在2000年以前,没有公务员不能经商办企业的要求,只是规定了一定级别以上的公务员不能炒股票。
又过了十年,才有公务员不能经商办企业的规定,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形?
哎,八十年代有什么规定她确实不清楚。
晚上,庄父庄母对庄西恩说:“老大,你放心,我们去闻晴单位把她给告了,他们领导一定会批评她。”
庄西恩询问具体经过,庄父把过程告诉了他,庄母说:“这下子她的领导一定会批评她,她肯定给你道歉。”
庄西恩头都大了,“爹、娘,你们这事不该拿到她单位去说,毕竟是我对不起小晴。”
庄母:“孩子以后我们养着,又不妨碍她什么,她自己生不了,别让你绝后。”
庄西恩见说不通,“你们先回老家过春节,闻晴这边的事我来想办法。”
又对杨小琴、杨小军说:“你们先跟着我爹娘回去,小琴,你再考虑考虑,这个孩子不能要。”
杨小军生气地说:“你祸害了我姐姐,还想让她独自承担责任,你还是个人吗?”
庄西恩支走庄父庄母,让他们买菜做饭,有对杨小琴说:“不是我不想负责任,我只是担心你以后的生活。”
杨小琴抬起头,“表哥,你在怪我吗?”
庄西恩说:“我们的关系就是个错误,小琴,是我对不起你。”
上楼,拿起手提包下来,从里面拿出一万元,递给杨小琴,“这个给你补身体。”
杨小琴推辞,“不要,不要你管我。”
杨小军接过钱,“姐,你一没工作,二没家,你拿什么养孩子?”
转头对庄西恩说:“别以为这样就没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