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之中,鲜卑铁骑席卷而来。
这些连环马的要害部位都包裹了甲胄,用婴儿手臂般粗细的铁链彼此相连,每一百匹战马列成一排。马上的鲜卑骑士更是全副武装,浑身穿着厚厚的铠甲,左手提着盾牌,右手拎着战斧。队伍向前推进的时候就像一张巨大的渔网,所到之处,将挡在面前的步卒悉数斩杀砍伐于马前,挡者披靡,血肉横飞。
“全军向右移动,围杀冉闵!”
冉闵威震塞外,胡人闻之无不丧但。慕容翰号称鲜卑第一勇士,尚且被冉闵一合秒杀,而性格谨慎的慕容垂自然不敢冲的太靠前,躲在中军挥舞着长槊,指挥连环马围剿冉闵。
“杀啊,杀胡狗!”
被匈奴骑兵断了后路的汉人双眼血红,挥舞着手里的刀枪,脚下踩踏的烟尘滚滚,奋不顾身的向前迎战势不可挡的鲜卑铁骑。但却犹如螳臂当车一般白白送死,瞬间就被连环战马撞翻在地,然后被轰隆隆的铁蹄踩踏而过……
夜色中的鲜卑连环马犹如联合收割机一般,所到之处将冉闵的士卒一片片的割倒在地,不停的收割着人头。每一斧头砍杀下去,都会有血浆在空中飞溅;马蹄每次踩踏下去,都会响起骨骼断裂的声音……
“冲啊,和胡狗拼了!”
看到步兵被杀的血肉横飞,冉闵手下仅有的五六千骑士纷纷绰起手里的长矛,奋勇向前,竭尽全力与鲜卑骑兵厮杀在一起。
只是鲜卑战马品种优良。高大矫健,而冉闵手下这支骑兵的马匹多数是从百姓、商贩、豪绅手里抢来或者买来的。良莠不齐,战斗力低下。更何况鲜卑人自幼就学习骑术。可谓是在马背上长大的民族,控弦之术比起匈奴人来丝毫不落下风,骑术根本不是冉闵手下这支由起义军为骨干的队伍所能相提并论的。
当双方厮杀在一起的时候,惨叫声此起彼伏,大部分都是汉人中枪落马,或者不小心失足坠马惨死在鲜卑骑兵手下发出的惨叫。纷飞的血肉之中,双方的伤亡比例几乎为五比一,汉人需要付出五条性命,才能勉强杀死一名鲜卑骑士。随着战事的发展。汉军的数量急剧锐减。
屋漏偏逢连阴雨,就在冉闵军陷入苦战的时候,哲别又率匈奴骑兵被背后杀到。
“匈奴的勇士们,给我奋力向前,得冉闵首级者封大当户,赏马匹五百,汉人女子五十!”哲别一边控缰驰骋,一边不停的弯弓搭箭,弓弦响起。必有一汉人应声倒下。
前有鲜卑后有匈奴,冉闵率领的人马陷入了绝境,随着此起彼伏的呐喊声,不停的有人倒在沙场上。鏖战了不过一个多时辰。冉闵的队伍已经折损了一半。
“汉家的儿郎们,今日唯死而已,用我们的鲜血染红这片土地!”冉闵嘶吼着奋勇向前。“能杀一个算一个,能杀一双赚一个。以死相搏吧!”
怒吼声中,冉闵奋力向前。左手钩戟向前一探,一下子抓住了冲在最前面的一列连环马,右手长矛向前狠狠的刺出,将马上的鲜卑骑士挑在了空中。
“给我倒下!”冉闵将长矛插在地上,双手抓住钩戟,使出全身之力向怀里拉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