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7年3月15日19点27分。
老鼠在地上横行。
弗里德被追得抱头鼠窜。
但他为什么要逃跑呢?
过往的回忆一一浮现,他就像看电影般看完了全部。
写下第一字时的雄心壮志、面对从天而降的少女的踌躇、初次的心动、咖啡厅温暖的午后、一次一次耐心地等待、闪亮的戒指、约定的誓言、纯白的新娘……
光辉因猩红褪色,更多的记忆浮现在他眼前。彻夜呻吟的邻居、被克扣的工钱、总是很重的木箱、麻木的同事、趾高气昂的贵族大人、肮脏的街道、被撕毁的稿件、角落里的流浪汉与驱赶他们的警察、染血的教堂……
他努力活过了。
他尽全力活过了。
可灾厄从未放过他。
如果爱是为了分离而出现,那为什么给予他爱情?
如果希望是为了孕育绝望,那为什么要给予他希望?
如果他生下来就注定必须承受苦难,那为什么要给予他生命?
神啊。
你未免太不公平了。
什么东西拌倒了他。
可能是一个鱼篓,也可能是一个碎石子。不过人倒霉到一定程度,哪怕路上什么都没有,他也会被空气拌倒。
这就是他弗里德的命。
为什么要苟活呢?
为了前途?他能有什么前途。
为了爱?他的爱人已经死了。
到头来,他什么也没保住。
真是个废物啊,弗里德。
像你这种什么都做不了的人活在世上还要干什么?
不如去死算了。
死亡的念头一起,便如野草迅速生长。
是啊,为什么不死呢?为什么不去陪艾斯蒂娜呢?为什么要一个人苟活着呢?
去死吧!快死吧!痛痛快快地去见艾斯蒂娜!
挣扎的力度放小了。就连身体的痛苦也不再难熬。
弗里德冷静地看着追债人扬起刀。
快落下吧。
带走我的命。
刀真的落下了。
掉落的却不是弗里德的头。
追债人脑浆崩裂,那场景就跟给西瓜开瓢一样。
冷漠的少年问道,“你就是弗里德?”
“我是凯因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