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堂主特意吩咐过,只需要跟踪那位公子和那几个女人,其他人不用管。”队长说道。
“队长,你说堂主让我们跟踪这些人,想做什么?”
“我听说是帮主看上的两个女人,跟这位公子在一起,帮主急了,让堂主想办法把人带回去。”
“队长,如果这位公子不交出这两个女人,怎么办?”混混再次询问道。
“艹,我怎么知道,我又不知道堂主。”
“队长,你说我们跟踪的这位公子,是哪个家族的,会不会有麻烦,”
“为什么这位公子不骑马,反而走路。”
“艹,你哪有这么多为什么,给我闭嘴。”
队长心里其实也没底,他加入帮派只是想混口饭吃,不是让他卖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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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活命和出卖帮派,选择一个,他毫无犹豫出卖帮派。
这年头,加入帮派只是混口饭吃。
想让他忠心耿耿,死心塌地卖命,小刀帮还没那个条件。
想让人卖命,要么身上有王霸之气,让人心甘情愿去死。
要么拿钱财和美人,还有功法武技,笼络人心。
什么都没有,也不想付出,想让人卖命,做梦去吧。
队长心里决定,不管这位公子什么来头,等到堂主到来,直接躲在后面。
双方厮杀的时候,打不过就装死,打得过就划水。
绝对不冒头,谁要立功就去立功,他只想平平淡淡活下去。
每天喝点小酒,有钱就去勾栏听曲,这种日子才爽。
如果秦霄知道他的想法,肯定会说,有点咸鱼主角的意思。
秦霄他们走的很快,很快就到了镇外,没有理会后面的人。
他和小玉的马都留在外面,等到没人的时候,直接把手下收入空间里面。
嗒嗒!嗒嗒!
秦霄他们走在前面,后面传来马蹄声。
“这位公子留步,在下小刀帮堂主孙雷,想跟公子说两句话,”
秦霄停下脚步,转头看向孙雷,孙雷三十多岁的样子,长的人高马大,手中拿着铁棍。
秦霄感应了一下孙雷的气血,境界是锻骨境。
后面还跟着一百多人,看样子还是小刀帮精锐,来者不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