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应该不是,”爱丽丝突然有了一种古怪的感觉,“不过不重要,我其实想问……你还有什么事吗?”
温弗列德认真思考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道:
“我本来只是想看看那五页罗塞尔笔记到底是谁卖的……唔,所以,原来那个抢了风暴教会捐款箱的人也是你吗?”
“当然不是我,”爱丽丝面不改色地说道,“阿……那个通缉犯已经知道这件事了,但祂有站出来否认这件事吗?没有吧?”
这无懈可击的逻辑让温弗列德感到了一丝茫然,有那么一瞬间,她有点怀疑自己刚才的判断。
但她很快发现了另一个问题:“你们之间有联系?你们是朋友吗?”
爱丽丝回忆了一下阿蒙亲昵地喊她名字时候的样子,打了个冷颤道:“你是指会想要杀了对方的那种朋友吗?”
这显然不符合正常人对朋友的定义,温弗列德沉默了下来,爱丽丝于是站起身问道:“我可以走了吗?”
温弗列德盯着爱丽丝看了两秒后,忽然问道:“那我们现在算是朋友了吗?”
爱丽丝轻轻皱起了眉。
她很少主动用“朋友”去定义自己和他人之间的关系,更多时候,爱丽丝习惯去说“重要的人”,而不是“朋友”之类的词。
通常来说,她将一个人称为“朋友”,主要原因是对方将她当成了朋友。
因为在爱丽丝的认知里,与“同事”“同学”这样定义清晰的关系不同,“朋友”似乎要更主观,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
换句话说,她不确定人类眼里的“朋友”应该是什么样的。
于是她看着温弗列德问道:“对你来说,什么才算是朋友呢?”
温弗列德低下头,一边思索着,一边语速偏慢地给出了答案:
“不会鄙视我,不会背后跟别人说我坏话,跟我聊的来,兴趣相投。
“当然,兴趣不相投也没什么关系,兴趣只是社交附加品,虽然有共同兴趣爱好会让关系拉得更近,但也不是没有共同兴趣爱好,就不能当朋友。”
“唔……”爱丽丝依照这个标准思考了片刻后道,“按照这个标准来说的话,或许,至少暂时,我们能称得上是朋友了?”
“暂时吗……”温弗列德喃喃了一句,“好吧,暂时朋友也是朋友……为什么我觉得你好像很急着离开?”
爱丽丝轻轻笑了一下,没有回答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