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
他流着冷汗回道。
他认识的人里,喜欢吃眼球的也只有她了。
“没错。算起来,她还是你的恩人。”
白羽鸡半开玩笑地说道。
“确实。”
虽然李先生让刘正吃黑山羊幼崽眼球明显不安好心,但由此得到的“血肉重生”确实是他的立身之本。
没有这个堪称不死的状态,他已经不知道死了多少次了。
“她现在就在包厢用餐,要不要我和不列颠打声招呼,让你亲自把菜给她送过去?”
“那你还挖我眼睛干什么,她直接抱着啃不就得了。”
刘正撇了撇嘴道。
“那不行,亻体盛是别的价钱。”
白羽鸡一本正经地说道。
“呵呵。说起来,孔雀和李先生谁有钱?”
他转移了话题。
“这个不好比较。李先生应该算是大商人,而孔雀算是大地主。”
白羽鸡想了想道。
“咦?”
那孔雀不会就是写字楼的幕后老板吧?
“不过她们有个共同点。”
“什么?”
“她们都被老板讨厌,当然,她们也都讨厌老板。”
白羽鸡说道。
“就这么说出来,不怕被老板揍吗?”
“说这个不会,老板甚至还挺喜欢听的。你不是也享受过这一点带来的好处了吗?”
白羽鸡意有所指地说道。
刘正笑了笑,没有说话。
白羽鸡抓着厨师帽来到了牛马面前,然后“唰”的一下把它装了进去。
“卧槽!”
刘正吓了一跳。
这一手要是拿到现实里去,刘谦和大卫·科波菲尔都得跪下来叫他祖师爷。
“牛逼!”
他为这个精彩的魔术热烈鼓触手。
“行了,别犯蠢了,拿着帽子,使劲摇。”
白羽鸡把厨师帽甩向刘正。
“好重。”
他下意识地接住帽子,结果差点没把他砸死。
虽然没有完整的牛马那么重,但应该也接近一吨了。
“瞧你虚的这样,要是去厨房,连个葱花都切不动。”
白羽鸡嫌弃地说道。
你家葱花这么硬,客人一餐得碎几颗牙啊?
好吧,这个世界的食客牙口确实不错。
“使劲摇,摇得越快,幅度越大,你老大就好得越快。”
白羽鸡说道。
它都这么说了,刘正也只好四根触手一起用力,拼命地晃动厨师帽。
足足晃了一刻钟后,帽子里终于有了动静。
一层泡沫一般的薄膜向外拱出,里面隐约能看见牛马的大脑袋。
“行了,把它倒出来吧。”
白羽鸡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