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今禾给自己铺了一张床,然后就跑到了季恒秋的房间里。
两个人一男一女,恰好季恒秋和顾知珩在一个房间里。
沈今禾到了,还没反应过来,就看到两人走到了一起,有点不好意思。
那个男人似乎已经放弃了她,冷冷地点了点头,转身离开。
“你为什么要和他住在一个房间里?”沈今禾低声对季恒秋说。
季恒秋摇了摇头,“不清楚,傅哥是担心我的胳膊没有人照看,所以才会这样。”
“真的可以吗?”
季恒秋摇了摇头,“至少,我们可以不管他了。”
沈今禾盯着自己受伤的手臂,沉默了很久。
“你还是先回家吧,这边环境恶劣,对你的身体不好。”
季恒秋目光仿佛能把她的脸拉成一条线,“有你在,连黄连香都觉得香。”
沈今禾一口一个“大师”的喊着,现在他算是知道了,难怪被称为“万人杀”。
一切都准备好了,村子里的人熬了一壶茶,然后便准备开工了。
村子里的人并不是很贫穷,而是他们的观念比较陈旧,生病了也不去管,曾经有一个病人在山上摔了一跤,摔坏了一条腿,然后用一根竹子将自己的脚固定在一起,然后用一些药材涂抹在伤口上,等护士将伤口打开之后,发现伤口已经腐烂,长满了虫子。
见到这一幕,不少人直接呕吐了起来。
季恒秋走上前,将一块薄荷糖递了过去,“沈今禾,你先把东西收拾一下,这些事情交给小护士就行了。”
沈今禾则是在这里报名,所以难免会有一些血淋淋的场面。
她摇了摇头,“我来吧,我来就行了。”
季恒秋还想说什么,于思秋却是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臂,大叫道:“我好怕啊!
沈今禾蹙着眉,正准备说些什么,却被一道声音叫住。
无奈之下,她只能先走了,然后于思秋就拉住了季恒秋,死活不肯放手。
这位新来的是一个四五岁大的小姑娘,身材矮小,面色惨白。
沈今禾心疼极了,将手中的糖果递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