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的官制是比较复杂的,有差遣、本官、虚衔之分,尤其是对高级官员而言就更加复杂了,虚衔要么是用来拉高品级或者是彰显某种政治意义,说重要也重要,说不重要其实也不重要。
本官嘛,这个好理解。
而差遣这个就比较有意思了。
比如同样是尚书,一个是普通尚书,而另外一个却是能够入值御书房,这两者的性质完全不一样。
前者只是普通尚书,正二品高官,但是后者却是属于御书房值班大臣,帝国最顶级的九位官员之一,称得上是位极人臣。
还有在各衙门里,很多官员往往也是会有上官授予的临时差遣,比如说巡抚衙门里的某个官员,可能就会被巡抚临时授予某种差遣,以处理某种事务。
差遣,往往也就代表着实权。
谭又凌的本官是外务部非洲司副司长,以他的本官职务,他顶多也就是具备一定的外交权限而已,但是他的差遣却是非洲事务督办。
因此,实际上他在非洲地区也就具备了毫无争议的最高政务权力,整个非洲,哪怕是包括地中海沿岸的北非地区,比如摩洛哥,都是属于他的管辖范畴。
在这一地区内,除了不能直接调动军队以及干涉税收工作外,其他的他基本都能插一手,包括对某个土著部落宣战,议和等等。
甚至税务和军务,他某种程度上也能插手。
比如说收税这事他没这个权限,但是他可以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给予企业或者普通百姓税务补贴,这也就等于变相降低税收,一定程度上插手了税务。
帝国很多官员都喜欢玩各种税务补贴,退税之类的手段,用以吸引投资或者干脆是减轻企业或者百姓的负担。
对此,税部往往是不管的,他们只按照固定章程收税,收到税后给地方留下一定比例的税收充当地方财政资金,其他的都会直接划入国库。
划归到地方财政的钱,你们地方衙门爱咋地咋地,不管是全部贪污还是说全部都退税回去,都和他们没啥关系。
还有这个军务,直接调动军队作战,别说他谭又凌了,其他文官有一个算一个,全都没这个权限,甚至军方内部具有这个权限的也不多。
但是,他谭又凌作为非洲事务督办,可以在他认为适合的时候,适合的地方进行宣战,进而发动战争。
怎么说呢,在非洲这一片地方,发动战争后怎么打,那是军方的事,但是打不打,那是他说了算,军方可没这个权限。
从这个角度来看,其实他也具备了一定的军权。
不过也不是绝对的,军方要是看他不顺眼,或者不认同某一场战争,他就算是宣战了,人家军方也可以选择磨洋工。
所以,军方要打的仗,不一定能打起来。
但是军方不想打的仗,那肯定是打不起来的。
所以很多时候,都是得商量着呢。
谭又凌这个非洲大臣,权力自然是庞大的。
但是压力也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