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士兵可以蒙着眼拆装自己的枪,但对于普通士兵来说,能接触到的枪也就是配发的主要武器,时间长了以后,就算没有特意去练,也会对自己手上的武器极为熟悉。
而保罗不一样,他带了六把手枪,然后就对这六把手枪全都了如指掌。
手枪小,零部件也小,全部零件混在一起更加难以辨认,别的不说,六根粗细相仿长短差不多的枪管差别非常小,要在摸到的一瞬间毫不犹豫的迅速将其归类,不是对枪熟悉到了极点根本就做不到。
保罗展示的不是对枪的熟悉程度,他展示的是一个枪手的极致。
将六把手枪再次全都放在了床上摆好之后,保罗依次拿起手枪击发,当然,枪里没有子弹,但每一把手枪都发出了清脆的咔哒声,证明每把枪的装配都非常成功。
“看清了吗?”
“看清了。”
保罗把手里的一把枪放在了杨逸的面前,然后沉声道:“在你什么时候能像我一样熟悉这些枪的时候再开始射击,这一次,你需要练习你所接触到的一切枪支,但是对你而言最重要的武器是手枪,所以我们先从手枪开始。”
所谓熟极而流,保罗看起来很神奇的表现,不过是他对枪熟悉到了极致而已。
杨逸觉得自己肯定也能做到,不过是时间问题而已。
杨逸开始拆装手枪,而看着杨逸开始后,布莱恩沉声道:“自己慢慢练,等你什么时候能达到像保罗一样的程度时,我们再进行下一项。”
布莱恩和保罗走了,只留下了杨逸一个人,在非常昏暗的房间里独自拆装着手枪。
杨逸以前是想练好自己的枪法,因为他觉得要作为一个间谍连枪法都不过关怎么行。
现在杨逸渴求能练好枪法,因为他要活下去,要在看到敌人的时候能击毙敌人,保护自己的战友活下去。
先用眼仔细的观察每一个零件的状态,然后杨逸没拆下一个零件就会用手仔细的摸一遍,他非常的仔细,非常的认真,所以速度也就非常的慢。
用了两个小时,杨逸才将六把手枪完全拆解,而在他刚刚装好了最后一把手枪的时候,出去训练的人们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