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难民如潮水一般,来了一波又走一波。

这里的难民营,有点儿像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每隔几天便会发生同样的事情,但很少有人知道其中的真相。

也很难有人明白,当朝官府的险恶用心。

吃饱喝足的两人,临出空间前换上一身真正的乞丐装。

板硬结块的棉衣棉裤,破得能看到里面的黑棉絮,补丁是一层摞一层。

用碎块拼成的皮袄子,五颜六色,被兄弟俩贴身穿在里面。

左一根布条,右一根布条缠在身上,像极了木乃伊。

反正就是怎么个破烂法,就怎么个往身上穿。

除此外,还得考虑保暖的问题。

不然,冻死了多不划算。

皲裂的小脸,结着一层层黑锅巴,嘴巴微动就会痛得直吸气。

唯一能看的,只有脚上的靴子。

那皮靴子,一看就不属于他们自己,也不知从哪具尸体上扒拉来。

林姝系紧头上的狗皮帽,拄着结实的打狗棍道。

“嘿嘿,讨饭去喽!”

“哈哈,讨饭去喽!”

林宏义开心地跟着呐喊一声,他对这一身衣着太喜欢了。

虽然,破是破了点儿,但一点儿不会觉得冷。

还有一种新奇的感觉,这也是他从未体验过的生活。

林宏义常发现难民中的乞丐,都有着自己的队伍。

且势力还不小。

全身上下,除了一只破碗外一无所有。

乞丐穷得难民都没心思打劫,有时遇上那心善的难民,还能讨得一口吃食。

虽然,他们并不是真正的乞丐。

三只坐在两人消失的地方,茫然地望着天空。

伸出爪子挠几下,却什么也没挠到。

抓耳挠腮地直哼叽,趴在原地等着主人再次现身。

阴冷的山崖下,突然出现两乞丐。

鸟枪换炮的两乞丐,从胸前鼓鼓的地方,掏出一个变形的铜碗。

金灿灿的像极了金饭碗,只是被蒙上了一层污垢,没人识货罢了。

“金饭碗啊金饭碗,有你相伴咱们的好日子就要来了。”

林姝捧着讨饭碗,叭唧亲一口。

铜碗是一个好彩头,定要讨遍皇城,赚他个盆满钵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