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南边沿海城市发展极快,服装款式日新月异,百货大楼紧跟时代步伐,就连港市那边的新潮服饰,百货大楼都不缺。
这也就是这个年代人们的生活水平有限,没有太高标准的消费能力。
如果人们手里的钱再多一点儿,她都怀疑百货大楼会不会弄点国外的奢侈品过来卖。
一直到两只手都提不下了,这才满载而归。
到家秦阳已经回来了,正在厨房做午饭。
看到林初夏的新造型,人都跟着愣了一下。
林初夏冲他甩了甩头发,“怎么样?好看吗?”
说实话,秦阳有些不习惯这样的媳妇儿。
黑长直的林初夏,美得温婉大方。
此时的媳妇儿,披散着一头大波浪,眼眸明亮,红唇艳丽,美的带着一种攻击性。
他先点了点头,“好看,”目光又落在她的唇上,“今天的口红怎么涂的这么多?”
林初夏哈哈笑了起来。
她之前的口红是淡色的,今天为了配发型,特意买了大红色的唇膏。
这个男人,不会觉得口红涂多了颜色就深吧?
几步走到男人面前,踮起脚尖对着他的俊脸吧唧一口。
“不是涂的多,这是我新买的唇膏,好看吧?”
秦阳抬头,借着林初夏身后的窗户,清楚地看到自己脸上一个口红印子。
这模样……
宠溺一笑,“也好看。”
…………
说好看的秦阳,直到下午才真正明白什么好看,什么叫美得具有攻击性。
林初夏黑色西裤,鹅黄色真丝衬衣,外边罩了一件卡其色的风衣。
脚上踩着细跟高跟鞋,头发半拢,烈焰红唇……
秦阳连忙去翻自己的公文包,掏出一沓大团结给她,“媳妇儿,今天上午发的工资,你都拿去买新衣服穿。”
林初夏看着他亮晶晶的眸子,毫不客气地接过了那沓钱。
她现在手里有钱,可以说很有钱,从不缺钱花。
可秦阳一直保持着发工资上交的觉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