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老板,当时已经喝了酒,根本上没有劲,打这个年轻人,就使劲地把这个老板按在地上摩擦。
结果没几分钟,
这个年轻人用劲太猛了,把这个老板打死了。
没几分钟,就有附近的人,报了警。
报了警,那些人,就把这个年轻人抓走了。
后来的结局,大家也可想而知,不是判死刑,就是个无期徒刑。
这个老板,为了多收1块钱,结果把命都送掉了,你说值不值得?
我觉得,当然是不值得。
1块钱嘛,反正也是熟客,你少收1块钱,你又没什么损失。
你何必,要跟一个穷人计较呢?
这个年轻人,他的情绪,已经非常不好了,你还不能看出来?还要和他抬杠?
还要他赔给你1块钱?
还要他给你,把板凳修好?
你这不是找死么?
现在的有些人呢。就和这个老板一样,非要,在一些小事上纠缠。
和别人。闹得不可开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