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养殖,需要土地吧?在城里,土里更贵,但不代表,村里的地,就可以完全不计成本。”
“如果成立村集体,孙少爷和村集体签订文书,约定彼此权责。首先,承包村集体土地,用于种植和养殖,需要承担一定土地使用费用......”
“这个费用,全村人都可以受益,分得一定收益。”
“再者,村集体承接下来,制作调料、酱菜,孙家提供原料的,例如种菜的种子、牲畜的幼崽,需要劳动力来加工吧?”
“种植、养殖,村民可以参与,拿到一定劳动报酬。”
“孙家不提供原料的,例如海鲜制品、调料,村集体需要的原材料,可以优先从村民手中采购。村民只需要赶海,取得质量好的海鲜即可。”
“除了卖海鲜,还能参与加工,能得到两份钱。还不承担风险,对村民是不是好事?”
邓县令问,“村民利益,如何划分?”
这个问题,十分关键,若划分不清,引发矛盾,有可能比不做这生意,更加严重。
阮梦表情淡定,村集体是在前世发展中,印证出的有效经济体制。
但她打算灵活调整。
毕竟在前世,村集体发挥作用的主体,是村集体管理层,带领大家共同致富。
但现在,发挥作用的,主要是她阮家,出钱出力,将利润拿出来均分,她疯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