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6章 杀谁?

很明显,死医是注意到了自己在身后跟随,所以才又是呕吐、又是卡着时间过马路,就是为了摆脱掉自己。

而且这次跟丢死医,下次还想要找到他,就不知道要什么时候了。自己有时间可以去等,可是龙婧芸和唐风没有那个时间去等,他们等不起!

可不管怎么样,自己也不能就这么放弃,哪怕是把贝克街挖地三尺,也要把死医给找出来。

就在叶萧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出现在小路尽头的人影,引起了叶萧的注意。

还是那条脏破的牛仔裤,还是那件满是污渍的格子衬衫,还是那乱糟糟、脏的已经打结的头发和胡须,唯一发生改变了的,就是死医把原来手里的酒瓶子丢了,拿了一个银质的扁酒壶。

仰头喝了口扁酒壶里的酒,死医转头看向自己这边。

果然,这家伙从一开始就发现了自己!

“康斯坦斯!”

叶萧拎着箱子,向站在小路尽头的死医走去。

“死医”,亚瑟·K·康斯坦斯,很多人连“死医”这个人都没听说过,而那些知道“死医”的人中,也极少有人知道“死医”的名字。

“蛰龙,嗝……”

康斯坦斯打了个酒嗝,对着叶萧说道:“你不应该再来找我。你知道我的规矩,我每个人只接受一次委托,我已经接受过你的一次委托,嗝……”

“本来,我不会再出来见你;可是……嗝,你跟别人不一样,你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帮了我,虽然没能把她救回来,但我知道,你尽力了,最后也帮我杀了那个混蛋……”

康斯坦斯仰头又是对着银制扁酒壶的壶口,灌了好几口酒。

酒壶里的酒,是最烈的俄罗斯伏特加,即便没有对着酒壶,叶萧也能闻到刺鼻的酒精味。

过去的康斯坦斯并不是像现在这个样子,他是个翩翩的绅士,他有着洁癖,不能忍受身上的衣服有脏污,哪怕只是一个女儿的手指印都不行!

可是两年前那件事情后,康斯坦斯就变了,他完全变了一个人,不再是过去那个翩翩的绅士,变成了现在这么邋里邋遢,以酒精度日的流浪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