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起源于十五年前。
从警方的角度看来,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挑衅。但对于群众而言,即使在那个信息相对贫乏的年代,这也是石破天惊般的事件,如同响雷一般在口口相传当中成为一种未名的符号。
黎明这个作为名字俗套到不能再俗套的称号,却因此被染上了另一层意思。
不因为别的,只因为那四起杀人的案件,均是具有“天时地利人和”般影响力的“着作”。
按照警方接到报案的顺序,第一年发生的事件一共四起。虽然第一时间没能分辨出前后顺序,但还是通过发现的顺序暂且做了排序。
第一次,案发现场是离市区颇为遥远的。那时候每个村庄只有少数几个人拥有电话,地方的派出所接到的报警电话内容混乱无章,甚至是三四个人七嘴八舌的拼凑出来的语句,就这么几个人都各执一词。
死者是当地的一个男性村民。其实作为被害的对象,他与其余所有有所“突出”的受害者都不太相同。
死亡以前,他不太起眼。因为和村里大部分劳作在田野间的农民不同,他几乎足不出户,只有少数几个酒友——但也聊不到一起去。或许唯一能彰显他存在感的,是他美丽的妻子和幼小的孩子。
人们对他的印象更偏向于一个家庭当中的摆件,而不是通常意义上的顶梁柱。人们常看到他就这么红着脸在街头大叫,整天说着空话,便摇头晃脑的回到家里,唯一能够称得上特长的或许是一张五官端正的脸,但也因为沉浸于颓唐和酒肉享受而变了形。
而奇怪的是,这家里的妻子却从头到尾都那么温顺贤淑、百依百顺,这让许多八卦的村民都疑惑不解——昔日里的美貌村花,怎会这样逆来顺受、死心塌地?
反而是在死去以后,不仅他的死亡令人难以忘怀,背后隐藏的原因也被公诸于世。
他死在街头,村里最多人走过的地方。
脸色苍白,姿势平直,整个人就像是已经躺在了棺椁当中,全身被浅浅的一层稻草掩盖。
凌晨的光辉尚不耀眼,一个牵着牛羊准备前往赶集的大小伙走在路上,顾着回头看而没注意脚下,险些被尸体的脚踝绊了一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