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红民一摊手,“可谁让他想空手套白狼,不出钱就想娶老婆呢!”
“可我如今不马上嫁人,丢脸的是我自己啊!”于春玲揪着粉底的杏花手绢,捂着脸呜呜的哭。
说不通!
她两边都说不通。
可是她不甘心啊!
她一个在城上,有铁饭碗的大好青年,为什么就比不过一个下乡了的知青?
为什么!
她只想体面的办个像样的婚礼,难道错了吗?
没生儿子的李春兰底气不足,虽然心疼女儿,却完全不敢插话。
于老太太拄着拐杖,踱出了房间。
“一步错,步步错!唉!红民啊,总不能逼死她。
就这一朝事,你们出去借点,等春玲嫁出去了,你们再不管她。”
于红民睁着猩红的眼,“成王败寇!当初他们要成事了,我昧着良心不管美娟,也要赞他们一声有本事!
事情是他们做下的,如今翻船了,凭什么要拖累我们?
大不了老子戒掉烟酒,但想让老子出去借钱,一分都不可能!”
李春兰红着眼,向丈夫靠拢,“不管怎么样,咱们家都是嫁女儿,有多少用多少,不借!”
趴在桌上哭泣的于春玲,肩膀一耸一动的,得知父母愿意掏钱,她也不敢再逼得太过。
于红民夫妻俩,还剩一些老本,如今全部被逼着拿了出来。
于老太太无法,自己的老本又再一次缩水,总算凑合着有个二三百块了。
帮他们两口子,办个稍微像样一点的婚礼,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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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玉珠跟周建国三朝回门的时候,听说表妹于春玲要结婚了。
她才不去喝他们喜酒呢,只听听就算了。
周建国陪着岳父岳母聊天,陆玉珠借口,去看以往的老同学。
实则是上街大采购囤货了。
骑上自行车,直奔医药公司,采购之前,必须再卖一支人参。
这支人参比婆婆那一根还大一些,卖了1800元。
种在空间里的粮食,已经快灌浆了,在里面的生长速度要比外面快得多。
那只得以后找机会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