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拉倒吧,那玩意儿有啥深度啊?!啥深度都没有!”
伍越昭觉得那小孩儿说的其他的都挺对,唯独对于那本书的深度问题,她是持反对意见。
《厌女》和《第二性》,伍越昭也看过,归根结底一句话,它们只是洋洋洒洒的举例说明。
以文字,进行了一场将女性洗剥干净,放到案板上,先切片,再切丝,最后再细细切成臊子,加料炖煮,给顾客品尝的宴会。
这个顾客包括但不限于各个角色的男性,以及其他没有被放到案板上的女性。
但是他们所说的问题,不管是男性的凝视也好,还是同为女性的压迫也好,说到底只是因为女性在男权社会中觉醒了。
他们在历朝历代中的‘猎巫’行动,正在逐渐失去时效。
一部分女性开始努力的挣扎着,即便身边的其他女性并没有觉醒,但是她自己在努力的挣扎着。
并且这个过程中带出了鲜血淋漓的东西,带出了那些让人不舒服的丑陋的东西。
所谓的‘厌女’,其本质,只是对第二性的鄙夷。
女性中的厌女,说穿了,不过是一种在现有环境下的利己思维。
就像那个对女性极其不友好的封建社会时,大部分的女性会选择成为丈夫或是儿子的伥鬼,去贩卖自己的女儿。
因为贩卖自己的女儿又不是贩卖自己,女儿可以再生,她只要保证她的生活就可以了。。。
人性如此,社会使然罢了。
一切就如伍越昭最开始所想的那样,勇敢的女孩儿从妈妈的守护者变成了这个家庭的罪人。
从医院回来的夫妻俩,对女孩儿的态度急转之下。
于是,伍越昭安排她当着他们的面,跳楼。
让她尝试一下死亡的感觉,让她牢牢的记住,自己这条命不是任何人的,她要为她自己好好的活!
至于这对夫妻嘛,毕竟还年轻,要孩子的机会还是有的。
伍越昭可是从来不占人便宜,既然收了他们的女儿,就会还他们一个儿子。
尤其是那个妈妈!绝对让她得偿所愿,等上几年,但凡小孩儿有点儿力气了,一定让她过上那种被丈夫和儿子一起打的美好生活!
哦,对,那个丈夫也不能便宜了,等孩子到十三岁,可以自己动手了,就烂了他的手脚!
得把他这些年的打出去的,都还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