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现在人手十分的充足,有那刺绣的手艺在,再加上之前的各种生财路,那十五万的人力资源,十万人进厂,给她每天挣上三个亿。
剩下的五万人和新‘招’进来的员工,在她开设制衣厂和鞋厂,专做那种老式棉服、棉裤、棉鞋、皮鞋、布鞋。
还有各种粮食加工厂,食品加工厂、养殖场、加油站。
在合理范围内,疯狂屯物资,提高国家GDP。
就在伍越昭的事业如火如荼的时候,李彦霖和程燕正在精神萎靡的做着噩梦。
有时候是被变态虐杀的猫,有时候是偷狗贼抓住的狗,有时候是被人贩子抓住的可怜小女孩儿,有时候是被卖进销金窟做男模的小男孩儿。
那噩梦足足做了半年。
他们有心想跟家人诉说,却每次在开口的时候,就忘记了要说什么。
这是伍越昭新研究出来的,每一次灵魂就只用一半或者是三分之一,余下的灵魂就在他们的肉体中养着,这样,可以用的久一点。。。
老实讲,于菲菲这件事,真的挺可悲的。
毕竟,如果他们真是动手杀了于菲菲,那最起码还能报警,还能让他们得到惩罚。
可是如他们这样做着恶心的事,却冠冕堂皇的说着自己无辜,还特么不触犯法律的,被他们坑害的于菲菲又该怎么诉冤呢?!
是,他们上辈子的所作所为,从因果上来说,确实是导致于菲菲被车撞的原因。
但这件事放在道德上,他们也许还可能会被谴责几句,但是在法律上,这个因果关系根本就不能作为呈堂证供。
因为,尽管他们暗地里暧昧这事儿十分缺德,但这个悲苦的根本,是因为于菲菲自己主动出的屋子,也是她自己要走那条路的。
虽然于菲菲回来之后他们没有给开门,但是,赌气嘛,这很正常啊!
所以,在法律的角度上,他们是无辜的。
甚至于,他们其实在天道中,都算不得作恶,于菲菲的死,算不到他们头上。
他们俩的经历,就是那种杀人犯做了恶之后,极力想表现出的不在场证明。
艹蛋的,但的确找不到突破口的无辜!
哎~~要不是直接动他们‘无辜’的灵魂会消耗自己的功德,伍越昭也不能被逼得,一点一点的往外偷。
不过,也算因祸得福,阴差阳错下,找到了一种比较新的,抗用的鱼饵培育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