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确保孩子不会遭受虐待。
这是一个任重道远的工作。
首先,它得能够得到国家的认可。。。
不然,也不过是废纸一张。
但有些时候舆论是可以改变一些事的。
其实这个主意吧,也不是为了要真正的实施,毕竟有些事情,小孩儿的想法并不是很成熟。
那夫妻离婚,八岁以下的孩子都没有选择权,就是这个道理。
这些条件列出来,其实只是想要让那些成年人做事情有一些顾虑。
再则,如果孩子能熬到十五六岁,尤其是女孩儿,如果她选择这条路的话,只要备案了,至少她不至于被父母卖掉,被吸血、要钱。
如果她能够收集证据证明父母对她并不好,那么他们商议之前的抚养费的时候,也不可能给的太高,也就是说,她到时候还的也不会太多。
当然,既然选了这条路,那么父母所有的财产也都跟那个孩子无关了,这样的孩子没有继承权。
父母是不是天然爱子女,这个事儿其实不一定。
根据资料显示,母亲生下孩子的时候并不会一瞬间就爱上这个孩子,甚至大部分的时候会有些排斥自己生了个小小人儿。
感情都是在后期一点一点照顾出来的。
父亲这个角色那就更是了。
从母体怀孕到孩子出生,当爹的说难听点儿就出了那一哆嗦,是个合格的丈夫呢还能对母体有所照顾,如果是个很艹蛋的人,那就不用提了。
但是,除了有基因缺陷的超雄人群和反社会人格的小孩子,正常娃娃确实天然的爱父母。
所以,能豁出去选择放弃父母的孩子,八成也是在他爹妈那儿钱也没有,爱也没有,只有无尽的指责谩骂。
才会让孩子那么绝望。
诚然,这其中可操作空间有些大。
有些地方,还需要修改,实验,但至少,这是个办法,不至于让那些被艹蛋父母拖累的孩子被逼死。
尤其是偏远地区的女孩儿。
很多女生明明学习很好,但是就是因为父母重男轻女的思想让她们根本没有机会摆脱痛苦的原生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