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完黑着脸,一脸不善的看着刘琦。
刘琦居然为了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大龄女人,放弃了自己送到他面前的可人儿!他难道是瞎了不成?
在伏完看来,伏寿无论是相貌,出身,端庄,年龄都可谓是天下女子之中的翘楚。
自己这个女儿分明就是极品了,哪个男人看了不惦记?
他在初平元年的时候,甚至起过要将伏寿送进掖庭给天子当采女的想法。
而且伏完有自信,凭她女儿的素质、容貌、端庄和他伏完的身份,再加上妻子的名位,女儿日后不说当个皇后,当个贵人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只是当时天子年幼,而伏寿也年幼,更兼董卓迁都,所以这事他就没再提。
前番见过了刘琦之后,伏完自思这刘伯瑜年轻有为,年纪轻轻前途不可限量,确实是个人物……再加上天子在雒阳建都,需要这么一个人辅佐,若是能将女儿送到他的身边,指点辅佐于他,并时刻督促着他忠君报国,一则可报汉室之恩,替天子绑一个忠臣干将,二则女儿也算是有了一个好的归宿着落,何乐而不为?
而在这一点上,王允也非常的支持伏完,他和伏完的初衷不一样,他更多的是想让伏寿到荆州给朝廷当间谍。
而且刘琦在荆州定亲的,是一个二十大多的女人,那样的女子难道和自己的女儿能有个比?简直就是笑话。
伏完当初刚到汉中的时候,对此可是非常有信心的,他自以为女儿一见面就能把刘琦拿下了。
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刘琦居然为了一个大龄之女,把他的提议给驳斥了,而且还是绝不容情的那种。
伏完的脸色变的有点不太好看了。
他正思量着该用什么话来反驳刘琦,却见一旁的伏寿突然开口:“刘益州莫不是嫌弃伏寿不够美丽?”
刘琦转头看向伏寿。
说实话,这丫头很漂亮,是个美人胚子,若是再养上几年,日后定也是个风华绝代的。
只可惜现在瞅着还太单薄了。
才十四岁啊,在后世这不就是女童么。
着实是太稚嫩了,不是我现在就能吃的菜。
刘琦认真对伏寿道:“姑娘之美,犹如十五之月,正是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着实是让人心动。”
伏寿听了这话挺开心,脸色微红,她疑惑道:“既如此,那刘益州为何拒寿于千里之外呢?”
刘琦心道,毕竟还是个十四岁的小丫头片子,着实是生瓜蛋子一个,问话怎么能问的这么直接呢?
“伏姑娘,这不是你样貌和身份的问题,而是一个人能不能从一而终的问题,我既应了蔡家之女,与她许下三生之约,便是她的夫,别说他是二十七,她便是七十二,我也不能弃她去寻别的女子,如此行事与禽兽何意?歌有声,妾有情。情声合,两无违”
伏寿听到这,不由有些愣住了。
好一个三生之约……好一个情声合,两无违。
伏完在一旁听的脸上的肌肉直抽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