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奕忻北京签约

百年争战 路人四九 1271 字 2个月前

第八款一、咸丰八年,原约在京互换之日,大清大皇帝允于即日降旨京外各省督抚大吏,将此原约及续约各条发抄给阅,并令刊刻宣布通衢,咸使知悉。

第九款一、续增条约一经盖印画押,咸丰八年和约亦已互换,须俟续约第八款内载大清大皇帝允降谕旨奉到,业皆宣布,所有英国舟山屯兵立当出境,京外大军即应启程前赴津城,并大沽口炮台、登州、北海、广东省城等处,俟续约第三款所载赔偿八百万两总数交完,方能回国,抑或早退,总侯大英大君主谕旨施行。

以上各条又续增各条,现下大清大英各大臣同在京都礼部衙门盖印画押以昭信守。

大清咸丰十年九月十一日

大英一千八百六十年十月二十四日

条约签毕,奕忻怒斥龚橙:“尔世受国恩,为何为虎作伥?”

龚橙道:“吾父不得入翰林,吾穷依外邦,朝廷于我龚氏,何恩之有?吾本良民,上进之路被尔等堵死,复为贪官盘剥,衣食无全,只得乞食外邦,今你骂我是汉奸,我却看你乃国贼。”

桂良赶紧道:“龚自珍一生堂堂正正,历任内阁中书、宗人府主事、礼部主事,亦于此堂激扬文字、指点江山。尔自身虽属薄浅,但亦不必寄食外邦,妄自菲薄。”

翌日,恭亲王奕忻又与法国专使葛罗互换《中法天津条约》,签署《中法北京条约》。

咸丰帝闻约已签,道:现在英法两夷,已于本月互换和约,抚议渐可就绪,曾胡之勤王一折,虽亦恳切,然究其细节,不失为缓兵之策;朕本睚眦必糾,然徽、宁相继告急,舒、桐方议进兵,皖南、皖北均当吃紧之时,该大臣一经北上,逆匪难保不乘虚思窜,扰及完善之区,江西、湖北皆为可虑。曾国藩、胡林翼均着勿庸来京。至鲍超一军,昨已谕知曾国藩,饬令迅援宁郡,勿庸前来。

肃顺道:吾皇圣明,今夷患已熄,粤患亦不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