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同治帝饮恨而终

百年争战 路人四九 1024 字 2个月前

自来备边驭夷,将才、使才二者不可偏废。各国亘市遣使,所以联外交,亦可窥敌情,而中国并其近者而置之,殊非长驾远驭之道。

同治十年,日本初议条约,臣与曾国藩均奏请该国立约后,中国应派员驻扎日本,管束我国商民,藉探彼族动静,冀可联络牵制,消弭后患。

上年甫经换约,未及筹办,而该国遂于今春兴兵来台。若先有使臣驻彼,当能预为辨阻,密商筹办,否则亦可于发兵之后,与该国君臣面折廷争,较在京议办更为得劲。

今台事粗定,此举未可再缓,拟请敕下总理衙门王大臣遴选熟悉详情,明练边事之三、四品京堂大员,请旨赏给崇衔,派往驻扎日本公使,外托邻邦报聘之礼,内答华民望泽之诚,倘彼别有诡谋,无难侦得其情,相机控制。

闻该国横滨、长崎、箱馆各处,中国商民约近万人,既经立约,本不可置之度外,俟公使到彼,应再酌设总理事官,分驻口岸,自理讼赋,以维国体。

不特此也,即英法美俄诸大邦,亦当特简大臣,轮往兼驻,重其禄赏,而定以年限,以宣威信而通情款。

其在中国交涉事件,有不能议结,或所立条约有大不便者,径与该国总理衙门往复辨证,随时设法商议,可渐杜该使蒙蔽要挟之弊,似于通商大局有裨。是否有当,伏乞圣鉴训示。谨奏。

同治帝接李鸿章奏折,观瞻无几,忽觉一气贯胸,五脏俱颤,凄切哀嚎一通,方谓皇后道:朕疾增剧,恐不能治;朕若不讳,必立嗣子,尔是何意?

阿鲁特皇后亦悲切道:国之兴衰,全凭圣主;稚嫩小子,自立尚不能,何力匡扶社稷?臣妾不愿居太后之虚名,拥委裘之幼子,而贻宗社以实祸也。

同治帝道:尔亦识大体矣,朕无忧也!贝勒载澍,春秋鼎盛,颖悟绝伦,可承大统。劳烦恩师速即拟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