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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的合同,双方看过之后,都纷纷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接下去,就是程煜要带着这份股份转让合同,去跟甲骨文公司好好交手了。
莫里斯等人并不知道程煜的打算,甚至于他们对于自己投资的这家公司,以及甲骨文对他们的收购案,也并没有研究的十分详细。
当然,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要让他们做出决定,这也是甲骨文有意为之。
之所以会要求他们立刻做出决定,或者是说让那家公司的全体创业团队立刻做出决定,就是甲骨文不想被人发现他们的真实意图。
而在一个商业社会里,任何秘密的曝露,都仅仅只是时间上的问题。
只有足够的迅速,秘密才不会被曝露。
程煜之所以能知道这么多,也多亏了小孽的存在。
那个家伙,真的太好用了。
虽然让他黑进甲骨文的服务器他也没那么大的胆子,当然,也未必能黑的进去,时间和人力物力都不足。
但黑进这起收购案相关的智能成员的手机或者个人电脑,他还是能够轻易做到的。
现代人在自己频繁使用的电子设备上,无论如何防范严密,也难以保证不透露丝毫跟工作相关的内容。
程煜就是利用了这一点,获取到甲骨文对于收购这家公司之后后续员工安排的一些消息,经过分析才明白,甲骨文花钱买下这家公司,不是为了帮助其变高变强,而是为了毁灭对方。
这无疑给了程煜现在跟莫里斯等人签下这份合约的更大信心。
程煜也想好了,来美国之前就做出了决定。
如果这边签约,一切都是按照最初电话里沟通的结果,那么程煜将会帮助莫里斯等人利益最大化。
虽然经过他的操作,很可能为他自己带来更多的利润,但他并不觉得自己迫切的需要这笔钱。
但是现在发生了不少的波折,这就让他觉得,在跟莫里斯这些人之间,纯粹的友谊并不存在。
虽然刚才发生的事情,看似是安东尼的个人行为,莫里斯以及霍尔金斯、弗朗西斯并不知情。
但程煜并不认为他们真的毫不知情。
只不过,克洛滕是明确知情的,他选择了隐瞒。
程煜相信,如果自己真的签了刚才那份合同,一年后克洛滕有更大的可能是会继续追随安东尼的。
而另外三个人,或许他们不会像克洛滕那样轻易的做出追随安东尼的决定,但要说他们一点儿这样的念头都没有,程煜也绝不相信。
至少,他们三人绝不像他们刚才表现出来的那么无辜。
这是一份需要五个人的统一意见才能制定完成的合同,那名律师一直在闪躲着各种言辞,他只是考虑到事务所的利益,无法将更多的事情真相说出来罢了。
程煜真的不相信一家在洛杉矶如此老牌的律师事务所,会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竟然因为安东尼这个所谓多年合作伙伴的一面之词,就直接忽略掉其他四名合同对象的真实意见。
在这件事里,最大的可能性是当安东尼提出这样的要求之后,律师事务所分别联系了剩余四人。
克洛滕可能是直接表态支持安东尼的,只是当事情败露之后,他选择回到依靠程煜来处理这笔资金的一边。
而莫里斯等三人,则是保持了暧昧和模棱两可的态度。
他们不反对律师事务所在合同条款上做出更大的限制,但却要求如果程煜对此提出异议,律师事务所方面不能透露他们的真实想法。
这才应该是事情经过的真相。
对于莫里斯等三人来说,最长两年半的时间,获取百分之二百的利润,他们可以满足。
但不妨碍他们觉得如果有合适的机会,他们想要得到更多。
如果程煜真的按照刚才的合同签署,那么在一年之后,不管合同的条件是否达成,他们撤资与否的关键在于到时候安东尼能否找到一个更好的投资渠道。
如果安东尼做到了,他们必然会毫不犹豫的按照合同要求程煜执行条款。
而安东尼做不到,他们继续将资金留在程煜那里,确保那百分之二百的利润也依旧合适。
相对而言,程煜更相信安东尼的话。
那就是一年后他显然是做不到让这笔资金产生百分之百的利润的,毕竟,这笔钱只有到秦曼沅的整个项目完成才有具体的利润数额。
而安东尼是真的没想过要让程煜补偿他什么。
至少,安东尼是将一切做在了明面上。
这叫阳谋吧。
至于莫里斯等三人,他们瞻前顾后,阴谋的味道更大一些。
如果非要让程煜在这五个人里分出个一二三等来,那么安东尼反倒是程煜最愿意合作的对象,克洛滕其次,莫里斯等三人最后一等。
所以,程煜才会毫不犹豫的提出了以三千二百万美元的价格收购这部分股份的条件,也同时提出了原本他并没有打算实收的佣金。
而现在,佣金其实已经白纸黑字的写在了合同里。
按照秦曼沅和薛长运对于这个项目的观点,程煜已经得到了极大的利润分成。
这远非那点佣金可以做到的。
到了现在这份合同的份上,虽然没有说出对赌这两个字,但实际上,已经成为了一份彻头彻尾的对赌合同。
甚至于包括程煜刚才跟安东尼说的话,程煜也只是在装模作样而已。
安东尼想邀请程煜单独吃个饭,或许是想要表达一下他个人的歉意,程煜表面上拒绝了,说希望明天就敲定跟甲骨文的合同。
但是,程煜其实明白,他明天根本就不可能敲定跟甲骨文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