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手很大,干净修长,骨节分明,瘦而不柴,用力时手背隐约青筋凸起。
露出一截手臂线条流畅,力量感十足,小麦是几乎和她冷白皮的肤色,形成强大的视觉冲击力。
他的手很大,一手就能把她白皙的脚掌全部笼罩其中。
力道不大不小,沈叶柠从小就怕疼,但没人心疼她,习惯地咬紧下唇强忍着不发出声音。
“疼就说出来。”
“没事,还忍得住……啊!”
“咔嚓!”陆正骁抓着她的脚踝手上一用力,给掰正了。
跟她说话,是为了转移注意力。
“抱歉,弄疼你了。”陆正骁抬眸看到女孩惨白的娇美面容,平时冷硬的声音不自觉地变得柔和,“现在感觉怎么样?”
“好多了,不用说抱歉呀,你也是为了帮我治伤。”沈叶柠摇头,垂眸看着他温柔地帮自己穿鞋。
不由得感慨,世上的好男人少,但不是没有。
宁愿不嫁也不可错嫁,悔恨一生,心里更加坚定要退婚。
“你要去哪里?下了船如果方便,我可以送你一程。”
沈叶柠实话实说道,“我要去军区找我名义上的未婚夫。”
找他退婚。
原来是战友同志的未婚妻。
陆正骁眼神一暗,原来她已经有对象了。
战友妻不可欺,这道理他还是懂的。
陆正骁擦完药,又扶着她回到座位,就离开了,等船快靠岸时。
陆正骁又来了,“同志,你脚有伤,我顺路送你一程。”
这一次,陆正骁扶着她的手臂,而不是腰,两人隔得很宽,中间还能穿过一个人。
沈叶柠觉得他对自己也冷淡了很多,像是有意避嫌。
她主动开口问,“还不知道同志叫什么名字呢。”
今天他帮了自己的大忙,下次机会请他吃个饭报答他。
陆正骁刚要开口,突然有小孩和别的小孩玩闹,从两人中间的缝隙穿过。
小孩嬉笑道,“哈哈,抓不到我,略略略。”
“啊!”沈叶柠没站稳差点摔了出去,他下意识拉着她手臂,用力过猛,把人拉到了怀里。
沈叶柠的唇亲到他的喉结上,双手抱着他的腰,很硬,很结实,传说中的公狗腰,不止是腰,浑身都硬邦邦的。
两人还没分开,突然耳边响起两道响亮的声音,“嫂子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