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在自己生活的后世都有很多港岛人看不起内地的何况这会呢,这会 可真的是一个天一个地人家是真的有底气看不起你的。
结完账程风熟练地拿起收银台上的纸笔写了酒店地址和几块钱小费一起放在上面推过。
“呦,这么快就变成资本主义做派了。”孟小麦打趣道。
选了好几个小时的书再出门外面已经是霓虹闪烁各种音乐交杂更显的繁华无比了。
“程风我想去~~”孟小麦绞着自己十根手指抬着眼皮看向程风有些欲言又止又有些小心翼翼。
小主,
程风一看孟小麦这个样子就知道这人没想什么好事,“你想干嘛?”程风声音温和还擒着浅浅微笑问道。
这个充满亲和力的微笑给了孟小麦莫大的勇气,“我想去夜总会。”孟小麦闭着眼睛赴死似的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那你还是别想了。”程风脸上的微笑瞬间收起,拦了辆的士就把人直接塞进车里了。
给司机报了地址后程风才安抚道。
“晚上还是不要出去晃,你没看到刚才有十几个人都拎着钢管气势汹汹不知道往哪去。”
哦呦,是古惑仔吗?
她刚才怎么没见到活的古惑仔。
以前港剧里可是说过,七十年代打工一天两块打架一次三十,但基本都是去撑场面的十次有九次都打不起来,要是她刚才看见说不定还能去挣点外快顺便见见世面。
上车后本还蔫哒哒的孟小麦听了这个更想出去晃晃了。
“还有夜总会那是正经人去的地方吗,是女孩在去的地方吗?”程风继续苦口婆心说着。
就是想去看看有多不正经的啊!孟小麦在心里补充。
要是没有程风的话孟小麦肯定不会这么猖狂的,但不知道为什么有程风在孟小麦就莫名觉得安全感爆棚什么都敢去干,过马路都可以闭着眼睛的那种,加上有空间这个神器在不做点什么都对不起空间。
这不还没到酒店孟小麦就透过车窗看到了外面的情景,一秒钟的犹豫都没有就准备去干件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