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继续折磨林玫。
看到林玫痛苦,他就高兴。
他恨不能折磨林玫一辈子。
老管家劝他:“您不和林玫离婚,你俩就是夫妻关系,林玫一天在我们程家,我们家小少爷就一天不会回程家。
您只有和林玫离婚,和她划清界限,小少爷才有可能接受您,以后和您好好过日子。”
他被老管家的话给说服了,同意和林玫离婚。
在警察局还不愿意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的林玫,再次见到离婚协议书就像是见到释放死刑犯的圣旨一样,迫不及待的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上了她的名字。
她和程墨涵一样,净身出户。
甚至,她还不如程墨涵,程墨涵脖子上还有条项链,她只穿着身上一身衣服就被赶出了程家。
她知道这是不公平的。
她应该能分程渊行一半的财产才对,可她被打怕了,她什么都不敢想了,只要不再挨打,什么都行。
她吓破了胆,离婚协议书都没仔细看,就签上了她的名字。
而离婚协议书上,有她自愿放弃所有财产的条款。
等以后,她再回过神来,再想分程渊行的财产,法律也不会支持她了。
此刻的她,脑子里完全没有财产这回事。
她已经好几天没有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她现在只想找个地方好好吃一顿饭,好好的睡一觉,还有身上的伤,也要好好的上上药,好好的休养一段时间。
离开程家,她第一个想到的去处自然是自己的娘家。
她叫了一辆车,司机见她鼻青脸肿,走路也磕磕绊绊的,腿脚不利索,吓了一跳,问她要不要报警。
她摇头拒绝了。
报警有什么用?
程渊行打她时,她和程渊行还没离婚。
不管程渊行把她打成什么样,都是家暴。
家暴,向来就是从轻处理。
她不知道看到过多少次新闻,男的把女的打死,都不会被判死刑。
而她,既没死,也没残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