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嫂的疑惑并未打消,却不深究,问小苇是不是真要住在这里。
小苇很笃定:“在这里住几天,你就和人说是老道士的主意。”
大嫂点头:“好,你先把房间清扫一下,晚上我把铺盖卷搬来。”
疯子不讲理,行为无常,能让所有人畏惧并远离,亲人也不例外。因此,听说小苇要住在庙里,哥嫂虽然觉得不妥,却没有过分反对。
不反对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数千年对鬼神的敬畏已深入骨髓,寺庙是规避邪祟的最佳场所,住在里面,至少可以免遭王有福的毒手。
村人更加不会有异议,疯子就是废物,就该受到鬼神镇压,就该尽快被鬼神消灭。
房里只有一张破旧的简易木床,一张长桌,打扫起来很容易,弄好了又帮老道士收拾,清洗铺盖衣服,不时感叹这个世界太落后,连个肥皂都没有,只能用皂角树叶和锅灰胡乱捶打揉捏。
大嫂姓杨,叫慧云,在农村,这名算得上雅致,富农的子女,名字自是与常人不同。
关于这点,小苇曾感叹过,地主富农的生命可以剥夺,财产可以平分,但基因和智识暂时还不能随便左右,可惜,这种状况维持不了多久,很快也会被强制平均。
洗好衣物晾晒到廊檐下,又把大殿和仅存的四间小厢房仔细打扫了一遍,开心得几乎唱出声来。
人一旦疯了,就会获得顶级自由,小苇感到前所未有的神清气爽。
正望着一间漏光的屋顶发呆,陡然被人从身后抱住,亲她脖子头发,分明是王有福:“老婆,看啥呢?”
小苇奋力一扭,却没能挣脱,反而被他压到地上。这副身子太瘦弱,远不是王有福的对手,只好用下三滥的招数,边用腿猛捣他下身,边一口咬住他的臂膀。
王有福可不是一般的光棍,被咬住也不松开,另一只手伸进小苇内衣里,嘴里还不忘打趣:“好老婆,要亲也别亲我的手啊。”
小苇看这家伙并不害怕,嘴上加大力道,晃着脑袋,一副要隔着春衫咬下一块皮肉的架势。
正抱在一起滚动,听到动静的老道士喊着赶了来,将手里的棍子往破门上一抡,“啪”的一声:“不许放肆,再不放开我打死你。”
王有福半点都不在乎,笑道:“我亲我老婆咋了,你管得着么。”
老道士气势陡然弱下:“光天化日,成何体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