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夏婷的违法经营一事终于尘埃落定,只是虚惊一场,并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她虽然在高明亮面前说的钢巴硬正,但她还是对高书记这位农村中的大领导大能人感到无比的钦佩,认为他的初心还是关心她,认为人家大能人说的话都有深刻的道理的,像哲人的思考。
母亲和花儿、凌儿一致认为,干脆别再放录像了,不如跟上姐姐去城里发展自己,不论在城里还是在乡里,都不能再干触犯法律的事,中国是法制社会,做一个人,必须要做一个合法的公民。
作为自己最亲的人,她们说得话都是为了她好。
夏婷通过这个事情,似乎也明白了一些做人的道理,她应该一改以前那种幼稚鲁莽的做事风格,她准备去城里,再租一间门脸,继续经营录像厅生意,她想成为黄城城里的一个老板。
她不可能受到别人的指使,不会像姐姐那样被人雇佣,成天忙不连迭地为别人卖命而获得一点儿微不足道的蝇头小利。
这本来不是她的个性。
现在,她手头确实积攒了几个资金,完全可以去城里一展才华,决不能把她聪明的脑袋白白耗费掉才可惜呢!
母亲和花儿也赞同的她的想法,但她们必须要让韵儿时刻管束住她,凭婷儿的个性,她什么事都敢做的。
几天之后,花儿不太忙了,就骑车带着婷儿去城里,把婷儿托付给姐姐韵儿,不敢让她由着性子乱来。
这天晚上,花儿没回家,和姐姐、莺儿、婷儿以及小川聚集在她的房子里,共商婷儿开录像厅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