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保乃有重振之日,重振之后,方有还款之望。岂有雪中送炭之人乎?”
“问乎:有否罪在不合规转移资产?”
“皆然,何老板不如此?”
“申请劳动仲裁可也!”
“与无赖斗至终”
“老板之资产,转移为常,不转移则为异。”
“犹彼皮带之例也。”
“既已实缴,则循破产清算之法理,行其事即可。”
“今后此类事,将日益增多。”
“熟悉之味,熟悉之方……”
“所言甚当,困厄之老板,大抵如此。若债权人知财产之线索,亦可诉诸法院,求其财产过户无效。”
“债权人一旦上门索债,此老板必遭风波。其后,非但债务难还,利息亦无力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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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之,茶侣复陈一亲历之投资轶事。
数年前,有富商王君,欲于都邑之中心,兴一高品质之幼儿园。经精心筹备与市场调研,王君斥巨资,构筑一现代化之园圃。园内环境设施皆属上乘,师资雄厚,顷刻间吸引诸家长瞩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