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振升抱完柴回到家里,先把专门用来干活穿的棉袄脱了下来,然后换上了肖宝儿今年冬天给他置办的新棉袄。
申振升觉得自己今年的新衣服怕是比前二十多年全部的衣服都多,而且媳妇把自己退伍时候从部队带回来的衣服都给自己换掉了。
一部分好一些的给了二哥,另外好的一部分给了老五,补丁比较多的就没有给谁,媳妇总觉得把补丁特别多的衣服给谁的话显得不礼貌。
其实自己除了当兵时候部队发的衣服之外,也没有啥衣服,媳妇在自己回来之后专门给自己收拾了一个柜子放衣服,却发现自己连小半个柜子都用不了。
大手一挥就把刚刚放进柜子里的自己既少又带补丁的衣服又拿了出来,然后带自己进空间推着小推车不停的拿衣服,当时拿的还是衬衣、长裤、布鞋。
只不过现在是冬天了,穿的是棉袄了。媳妇每一星期都要检查儿子和自己的衣柜,保证父子四人不缺任何衣服才放心,大宝兄弟三个每个人都有六七件棉袄,有棉花的有羽绒的,连棉裤都是配好套的。
自己的衣服比三个孩子的更夸张,长款的羽绒服有四五件,短款的有四五件,棉裤和裤子也是配好的,毛衣有两三件是媳妇织的,另外的几件是空间里拿的。
媳妇一直都说不管是孩子还是大人,鞋一定得穿舒服的,所以棉靴除了厚实以外,还有就是穿起来舒服,上脚试过之后如果不舒服的话就不会穿这一双,一家人都是这样。
申振升只觉得这半年的生活真的是变化太大了,自己以前做梦都没有梦到这种日子。
之前的每一年他在部队都担心家里人过的好不好,有没有吃饱穿暖,尤其是三个儿子更是让他记挂。
自己受伤退伍反倒是换来了一个好媳妇,有了可以陪媳妇陪孩子的时间,这或许就是有得有失吧。
申振升推门进了书房,肖宝儿带着三个儿子在读诗,手抚摸着隆起的腹部,温柔的笑着盯着儿子读诗,申振升心里暖暖的,这是我一辈子的爱人啊。
“乖乖,累不累?累的话让儿子自己读,我扶着你去卧室里睡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