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陈俊才又高光了一次

风驰人生 文史随谈 1165 字 2个月前

大队“一支笔”陈俊才也不负众望,写了一篇好信息,并且发在支队,总队,为大队赢得了不少荣誉。

东郊县坚持党政主导,实施综合治理,紧紧依靠“四级书记”,全面压实镇街属地责任。宣教开路、多措并举、创新模式,采取“十二项措施”,开展安全头盔佩戴活动。经多次领导小组督导检查和随机抽查,全县头盔佩戴率在2月份达到85%以上,3月份全县六个镇街稳定处于95%以上,其他4个镇街90%以上;截至目前十个镇街全部达到95%以上,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顶层设计科学务实。将安全头盔佩戴工作上升至社会治理层面,以综治委名义印发《东郊县加强社会治理暨农村群众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实施方案》,依托“综治委”+“交安委”双平台,全面开启群众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整治行动。春节开班第一天(1月28日)召开全县动员部署大会,2天内辖区10个镇街全部召开镇街层面动员推进会,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协同共治新局面。

二、压实“四级书记”责任。在县委、综治委领导下,从政法委书记到村支部书记层层压实责任、层层动员部署、层层狠抓落实,形成政法委书记牵头抓总、镇街书记统筹推进、管区书记全程跟进、村居书记落地落实的“四级书记”责任主体,明确细化职责分工,统筹推进头盔佩戴工作落地落实,彻底改变了交警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

三、农村“大喇叭”精准宣教。按照属地原则,强化宣传阵地建设,所有镇街全面启动农村“大喇叭”早、中、晚播放机制,每天定时播放,形成全县510个村庄“无死角”宣传,全县34万人受教育。同时,组织群众签订《东郊县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承诺书》11万份,喷涂墙体宣传标语544处,宣传条幅、张贴海报2000余处,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四、路口“小喇叭”实时提醒。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千路万盏”工程,在国省道与县乡道平交路口,设置“语音+爆闪+提示”一体化爆闪灯1600余处,循环播放安全提示信息,在路口全天候提醒村民佩戴安全头盔,注意交通安全,有效杜绝交通事故发生,增强了群众骑乘电动自行车主动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

五、“村口亮化”全天候提示。“四级书记”,特别是镇街书记和村居支部书记动员爱心人士,在每个村庄至少安装一处“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提示牌,同时提示牌上安装爆闪警示灯。全县510个村庄,安装个650个村口亮化爆闪灯提示牌,全天候提示出村佩戴安全头盔,起到了良好的提示作用。

六、新媒体“点对点”警示。建立“1+10+X”微信平台,县级层面建立一个主微信群,将所有的音频、警示视频、倡议书、宣传报道等每天在群内发布推送;10个镇街建立一个次微信群,成员由镇街副书记、综治主任、管区书记、派出所、交警等人员组成,每天将主微信群的信息推广到次微信群,并调度镇街宣传推广情况;管区书记则进入村级微信群,把各类宣传报道、警示视频“点对点”推送给每一名群众,形成全县“一张网”,新媒体宣传矩阵效果明显。

七、“小手拉大手”成效显着。学生及家长是骑乘电动车的主要群体,基本是家中的“一老一小”,安全意识薄弱。各镇街和职能部门从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入手,会同教体部门交通安全进学校、进课堂160余次,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活动,全面提升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并采取学校要求班级、班主任要求学生、学生“要求”家长:骑乘电动车时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

八、创新“共享头盔”模式。针对电动车驾乘人出行时忘记携带安全头盔的问题,东郊县自主研发“共享头盔”推广小程序,未佩戴安全头盔被处罚后,还要扫码领取“共享头盔”,两天内无条件退还,较好解决了未佩戴安全头盔继续行驶问题。依托派出所、交警中队、交警岗亭、业务处理窗口、邮政网点、警车等设置120处共享点,累计推广使用“共享头盔”1.2万顶。方便群众出行时临时借用安全头盔,保障了群众的出行安全。

九、网格员“全方位”劝导。所有镇街充分发挥综治网络员作用,配备“小喇叭”,在村庄主要出入口开展宣传劝导,劝导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群众不得出村、不得上路。不听劝阻或偷跑出去的,由劝导员上报本村支部书记,然后通过“大喇叭”点名批评、教育。期间,建立宣传劝导阵地510个,利用网格员开展劝导活动3.6万余次,村支部书记点名批评群众860余人次,有效解决群众出村不按规定佩戴头盔问题。

十、执法队“不定时”联动。每个镇街成立了由交警、派出所、综治网格员等单位人员组成的2支联合执法队,每天不定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并开启“周末无休”治理模式,对于拒不配合执法的由派出所依法处理。累计处罚1.6万余起,形成了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

十一、发挥综治委“裁判员”作用。依托综治委,抓好考核督导“指挥棒”,每两天对镇街、部门落实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全程打分,下发考核通报26期、工作简报7期,均呈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阅。通过考核提高镇街、部门工作的主动性,借势发力,实现由“运动员”到“裁判员”成功转变。

十二、实行“约谈问责”机制。建立末位约谈机制,对连续3次考核后三名的镇街,由县政法委、县安委会进行约谈,现已约谈3个镇街;每个月总体工作情况,报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同时,对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存在严重安全问题的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一律深度调查、追责问责,全面推动群众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措施实施。

通过实施上述措施,全县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同比下降36%、39%。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