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诗原名李二丫。
她的父母在她三岁时离世,使得她从小就失去了双亲的关爱和呵护。
然而幸运的是,她还有一个比她年长十几岁的大哥李大磊,如同父亲般照顾着她成长。
只是世事难料,李大磊后来娶了一个品行不端的妻子。
这个女人婚前装着老实人,看起来十分贤惠的样子,结果结婚后将李大磊一步一步引入赌博的深渊,渐渐地也把李大磊带坏了。
俗话说:“有了后娘就有后爹”,这句话同样适用于清诗。
在她八岁那年,李大磊和他的媳妇竟然心生歹意,趁她熟睡之际,以区区五两银子的价格将她卖给了人牙子。
从此,她与家人断绝关系,仿佛被遗弃了。
就在清诗以为自己从此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没有想到李大磊还会找上她。
一开始,李大磊内心深处仍然对她怀有一定的亲情。
因此,当得知清诗进入丞相府后,他欣喜若狂,觉得没有了自己,至少李二丫也能吃饱穿暖。
但是后来在他媳妇的撺掇下,他觉得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向她勒索钱财的机会。
那时的清诗年幼无知,面对大哥的要求,她毫不犹豫地给予回应,还以为大哥惦记着他,完全忘了明明是她大哥导致她入了奴籍。
她并不知道这其中的利害关系,只觉得应该帮助自己的亲人。
于是,她将自己微薄的积蓄交给了大哥,却不知这只是一个开始……
只是当时她年纪小,又没有见过那么多的钱,再加上她对大哥很信任,所以当她大哥说要帮她保管银子时,她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下来。
那时候她每个月的月例银子并不多,身为二等丫鬟,每月只有一吊钱,相当于一千文,却不足一两银子。
即便如此,她还是会把大部分的钱都交给大哥保管。
就这样,不知不觉间,她大哥的胃口渐渐变大了。
等她回过神来明白这一切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