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律师先去了史湘云那边乐队的签约。这是一家很权威的电视台下属的唱片公司,公司的艺人总监苏白对史湘云非常好,对她提出的条件基本都是赞成。所以不到4:00多就改好条款签完了。
甄律师再赶去拍广告的那家公司TY传媒。这次他们去了king的办公室,他的办公室极大,墙上贴满了各种艺人的半身或全身照片,真的是美女帅哥云集。
历水溶和林颦儿5:00放学。放学以后坐车赶过来。他们的合同要更改的地方很少也很简单,当甄律师指出这些小条款的问题时,king还是惊讶住了。
心里暗想,这些有钱人果然谨慎。不光请了专业的律师,还把自己设的小陷阱都挖了出来。虽是这样想的,但面上一点也不显露出来,依旧是堆笑着说:
“我们的艺人拍摄合同一般都这么签的,主要是害怕后期有相关的站台活动。一般他们也是愿意去的,也不辛苦。况且又可以近距离和明星接触。也维护了自己的客户和粉丝。”
甄律师不接他的话,对他放出的那些虚无的条件不感兴趣。依旧不卑不亢地说道:“我只负责帮我的委托人分析好每一个条款的利弊,关于这几条我们有相应的调整方法,在下一份合同上面体现。您可以看一下,如果没有异议我们就可以签了。”
king无可奈何,只好再看新版的合同。上面标注的清楚,乙方会尽量配合后续的站台及相关工作,但不列入必须履行的职责范围内。
最后当然是顺利签了合同,只是走出TY的时候,甄律师把林颦儿叫到一边单独跟她聊了一会儿。
甄律师拿出一张自己的名片递给林颦儿。
“你是贾敏的女儿?”甄律师谨慎地问出这句。
林颦儿回答:“是的。您认识我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