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纳闷地起身出去,隔着门问是谁,结果外面回答说是来看事的。
我这才想起来,楼下那个写着看事的牌子还没摘呢。
没办法,来了总不能不搭理,于是我只好开门,但是打开门的一刻,我一看外面这人,顿时就愣住了。
这不是前两天凶杀案……那个凶手嘛!!!
我这自打买了房之后,又跑贷款又跑银行的,就把那个事忘了,万万没想到啊,这人居然自己找来了。
我瞅着他,一时间也不知道是该请他进来,还是应该把他赶出去。
这尼玛是个杀人犯啊……
他也同时看着我,但奇怪的是,他好像已经不认识我了,见我开门,便紧张兮兮地低声说:“师傅好,我……我有点急事,能麻烦你给我看看么?”
哎呀,这人确实是不认识我了?
想想倒也正常,那天他就光忙着杀人了,我在旁边喊了那一嗓子,他估计也没注意我的模样,急匆匆就跑了。
但是我也得戒备着,谁知道他是不是来上门找我报仇的,毕竟我打断了他的行凶过程啊。
于是我警惕地说道:“不好意思,你找错人了,我不会看事。”
这人急道:“哎呀,我真是有事相求,是对面烧烤店老板让我来的,不瞒你说,我已经两三天没吃饭了,那个老板给我烤了俩烧饼,让我来找你帮忙。”
对面烧烤店的曹军?
我略略放了点心,这么说的话,他应该不是找我报仇的。
我又看了看这个人,只见他浑身埋了巴汰的,一看就是东躲西藏,好几天没过上正常日子了。
这时候我想起先前打听来的消息,这哥们其实是个卖水果的,也不是啥穷凶极恶的歹徒。
于是我就纠结了一下,按理说我要是让他进来,然后给他看完事,再把他放走,我这就属于……属于啥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