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发生在一个并不偏僻的乡村,也并非由于法盲造成的凶杀案,这是一个曲折复杂如天方夜谭般离奇然而又是真真实实的故事。
1995年8月18日凌晨3时许,河南省开封市开封县(现为开封市祥符区)公安局指挥室的值班人员守候至夜将尽,正欲往记事簿上填写“一夜平安”时,突然,电话铃骤然划破寂静:“指挥室!西姜寨乡派出所报告,汪王村一农民今夜在睡觉时被杀,肚子被人划开……”
恐怖的警情,如晴空中一声炸雷,连素日闻惯凶杀案件的值班人员也不禁为之一惊。
半个小时后,县公安局副局长王中志带领法医、技术员等10多名干警,火速抵达西姜寨乡派出所:“受害人在哪儿?”
“已送到乡卫生院。”
死者令人惨不忍睹:满身鲜血,面色惨白,面孔因痛苦而扭曲,悲怆凄惨的表情给人一种死难瞑目的感觉!
经法医鉴定:死者右腹部被捅一刀,伤口宽约5厘米,肝脏、肺、胃、肠均被刺破,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
验毕,一位法医感慨地说:“解剖时,光肚内淤血就舀了9茶缸,很显然,凶手不是对死者有刻骨仇恨者,也是一个心狠手辣、出手歹毒之徒。”
死者的妻子很快出现在干警们面前。这是一位衣着朴实的农村妇女。她眼睛红肿,面色木然而恍惚,仿佛还未意识到这一切是真真实实的事实。从她断续而哽咽的言语中,干警们了解了案发经过:
死者叫王信建,乳名小安,30岁,一个精明勤快的农民。8月17日晚8时,吃过晚饭,小安抱着孩子到隔壁邻居家看电视,看了一会儿,觉得剧情不够劲,便又到父亲家串门,唠嗑一阵就回了家,勤劳的妻子还在做着家务。农村人闲,睡得早,正当夫妻俩准备铺床时,蓦听得街上一阵慌乱的呼叫声:“救火呀,麦场里着火啦,快救火呀!”
小安一惊,忙奔出屋外,只见村西北角的麦场上,烧红了半边天,小安拎起脸盆向起火地点奔去。妻子在院里望了一会儿,便进屋搂着孩子睡了。
当然,细心的妻子没忘记,把门虚掩着,给丈夫留着门。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朦朦胧胧中,妻子听到丈夫归来:“谁家着火了?”
“王华良家。”
“灭了吗?”
“灭了。”小安洗把脸,说:“口渴,杀个瓜吧。”
吃过瓜,小安对妻子说:“你去把大门上紧吧,我到东间把猫撒开,这几天老鼠忒多。”
一切就绪,夫妻俩同床而眠。
夜阑人静。窗外,夏虫窸窣,微风习习。不知过了多长时间,蓦地,女人被一声惊叫惊醒。
“哎呀,妈呀!”声音是丈夫发出来的,凄惨的声音打破这漆黑的夜,显得有些恐怖。
“咋啦?咋啦?”听声音不对劲,女人心中一凛,忙问道。
“快拉灯,我肚子叫谁扎了一刀!”
灯一亮,她差点没被眼前的情景吓晕过去:妈呀,小安的肚子上,赫然一个大窟窿,满是鲜血,肠子都流出来了。
“天哪?咋着会这样?!”妻子吓傻了,手足无措。
“快……快点叫医生。”小安艰难地说着,声音因巨痛而颤抖。
妻子仿佛才被从梦中惊醒,狂奔着夺门而出。
村医生来了,一看情形,连连摆手:“这,我治不了,还是快点往乡里送吧。”
几个男人兜着被子的四角,将小安放在车上,拉着小安向乡医院奔去……
听完死者妻子的陈述,干警们心头依然茫然无绪:“这事谁干的,小安知道不?”
“送他上医院的路上,俺们问过他,他说不知道,正睡觉就挨了一刀。”
死因,在场的人均说不清。王中志他沉稳地下了第一个命令:“暂时别将小安死亡的消息告诉村里。另外,尸体也别拉回去。”
“啥?!暴尸!”小安的家属暴跳如雷。
“便于开展工作。”王中志很理解家属的心情,耐心地做了解释工作。
此时,已是凌晨4时,东方渐白天欲晓。地点转换到案发现场——死者王信建(小安)家。王家是一座独院,3间堂屋,屋门是厚厚的木头,极其结实。门缝很紧,连身份证都难以插入。
干警们不放心,再次询问小安妻子:“仔细想想,晚上你插门了吗?”
“插了!死死的,我记得很清楚。”小安妻子一口咬定,不容置疑。
这就怪了!在无声无息的情况下,凶手是怎样进入屋内从容行凶的呢?难道是遁地不成?是谁杀死了小安?原因何在?是社会上的仇隙?是朋友间的恩怨?亦或是图财害命?
案件在未大白之前,一切都只能是个问号。无疑,查清在大门紧闭的情况下,罪犯是怎样进入屋内的,是本案的关键。只有两种可能:一是里应外合,小安妻子做“内应”;二是凶手趁人不备,事先潜伏。
经细心勘查,屋内未发现有凶手潜伏的踪迹。于是,疑点首先集中到小安妻子身上。难道是情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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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调查,小安妻子在同小安结婚前,曾与别人订婚,后来,不知何故,忽然“吹灯”!这其中有什么文章吗?
经过大量走访,群众都反映:小安的妻子平时作风较好,温良贤淑,决不会染指邪恶之事!
那么,排除了情杀这种古老的故事情节,那肯定就是有凶手事先潜入屋内,伺机行凶。
“再次勘查现场!”局领导下令。
细心再细心!精密再精密!屋内,技侦人员们猫着腰,瞪大眼,握着手电筒,一丝一缕地做着大海捞针般的勘查。在东屋的一堆盛放着小麦的编织袋前,突然,手握放大镜的刑警队副队长王培堂手不动了,凝视片刻,猛然惊呼:“王局长,你看!这儿不是麦粒,好像是带进来的沙土!”
闻听此言,搞技术侦查出身的副局长王中志忙奔过来,接过显微镜,仔细端详。很显然,小砂砾与尘土迥异,肯定是从外面带进来的!
审视良久,王中志凭着多年的经验欣喜地断定:“肯定是罪犯事先潜伏在屋内!”
潜伏屋内,伺机行凶,如此处心积虑、颇费周折要杀死小安,原因何在?
是图财害命吗?小安近几年在郑州捣鼓点小生意,手头较宽绰,眼下又积蓄万元准备盖个“小洋楼”。但,如果是图财害命,屋内何以没有翻箱倒柜的迹象?在小安堂屋内的抽屉里,数千元现金分文未动!
那么,可能是仇杀?围绕仇杀展开调查工作,干警们很快将眼光集中到一个农民身上,他叫王傻海。
王傻海,名“傻”实精,在村里,惟有他与小安有着积年宿怨:那还是1986年的时候,当时,小安尚未成婚。年轻人骚动不安的冲动激情纵容着他于出了出格的事。一次,趁王傻海不在家,小安蹑手蹑脚窜到王傻海家里,一把从背后抱住傻海老婆的后腰,猥亵调戏。傻海老婆大怒,一顿臭骂,将小安轰走。傻海得知此事后,顿觉蒙受奇耻大辱,一状告到派出所,结果,小安依法受到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自此,两家心里各自“拧下了个疙瘩”,经年难解,非但“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而且总伺机报复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