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7月19日,这是一个风雨之夜。
乌云翻滚、雷电交加。骤风折树,大雨顷盆。
当晚10时40分左右,一个披头散发满身泥泞的年轻姑娘,失魂落魄地冲进了大连市区文教区派出所。
原来,这是一位报案者。
派出所值班的民警热情地接待了她,并劝慰说:“不要着急,有什么事情慢慢讲。”
痛不欲生的姑娘向民警述说了刚刚发生的那场“恶梦”——
姑娘叫谢小红,刚满17岁,是辽宁省大连市商业专科学校一年级学生。1个小时前,她从亲戚家返回学校。当行至文教区教场路174号时,天上突然下起了豆大的雨点,她急忙躲进路旁一个废弃的自行车棚里避雨。
一道刺眼的闪电划过,她发现车棚里还有一位避雨的中年妇女。
“小妹妹,你是哪儿个单位的呀?”那女人走到谢小红身边主动搭讪说。
“市商专的。”谢小红回答。
“你是个学生?”女人有点惊奇地问。
“对,上一年级。”
“你多大啦?”女人又问。
“17!”谢小红轻轻地道。
“这么晚了上哪玩去啦?”
“管的着吗!”谢小红不耐烦了。心想:这真讨厌!我又不认识你,查户口也轮不着你查呀。精神病!
的确,这个女人是有精神病。可谢小红此时却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如果说她讨厌这个女人话,那么与其说是讨厌她那过于深究的问话,倒不如是讨厌她那撤腔拿调的声音和那喷博着贪婪欲火的眼睛,谢小红总是感觉那女人目光和眼神有时象一把刀,恨不能把自己的衣服统统剥光,一丝不挂才满足。她开始怀疑起眼前这位“摩登女人”究竟是不是女人。
又是几道强烈的闪电划过,谢小红看清了女人披肩的长发,还有那火红的连衣裙和火红的高跟皮鞋,谢小红不再怀疑,她把自己警觉起来的情绪开始慢慢地放下……
突然,那女人从她身后紧紧地搂住了她的腰,并且撩起了她裙子。
这一切来的是那么迅速,那么突然,那么使人措手不及。谢小红想用力抽出那女人的手,可无奈它太“顽强”了,抽了几次都未能抽动,她一面努力扭动往下蹲着去摆脱那女人的手,一面放开喉咙大声喊着:“救命啊!有人耍流氓啦!……快来人啊!”
可四周没有人影更没有回音,只有风声和雨声吞着她的呼喊声。“滋啦!”一声,谢小红的三角裤衩被撕开,接着是一只强有力的大手掐在她的后脖梗,使劲往下按她的头,眼看就要栽下去了,谢小红赶快用手撑在车棚的横杠上,冲撞的大脑一阵晕眩,呼吸也很困难,她想直起腰可直不起来,背上仿佛有一座山压着使她不得不保持着这个“厂”字形的姿式。
谢小红心想:眼前明明是个女人,她为什么也叫我这样站着?为什么扒光我的衣服?难道她……
法医对谢小红进行的检验结果表明:下身呈新鲜破裂状,滞留有大量精液,经化验证实作案者是O型血。
毫无疑问。这显然是一起男扮女装的恶性拦路强奸案。
就在“7.19”拦路强奸案被立案侦案的第6天,也就是7月25日的深夜2时许,又有一位衣衫槛楼的姑娘哭哭啼啼地闯进了文教区派出所来报案。
姑娘叫万亚萍,是大连国棉三厂的纺织女工。当夜12点40分左右,她下中班回家,途经教场路143号时,被一位从对面走来的中年妇女拦住。那女人佯装问路,可话还未说完就用胳膊死死卡住了姑娘的颈部,使她欲呼不出欲喊不能,后来那女人把姑娘拖至墙角一个阴暗处强行侵犯。
“简直是色胆包天!”刑警们愤怒了。他们发誓说:不逮住文教区的这条“色狼”,他们就脱了警服回家摆地摊去。
然而,“有勇无谋非智者也”只有那些智勇双全的人,才是掌握取昨胜利的主动者。
在市局刑侦处长的主持下召开了案情分析会上,刑警们根据“7.19”和“7.25”这两起拦路强奸案的发生时间,地点及作案手段判定,两案均系同一案犯既那个男扮女装的“中年妇女”所为。案犯着女装作案的动因有两点:
第一点是利于接近女性,可以麻痹女性的警觉意识,成功率高,隐蔽性强;
第二点是从“7.25”案中得到的启示,案犯有性变态倾向,可能是个异装癖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