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案件作为鞍山市第一号公案。
全市3000多警察在昼夜排查搜寻着凶犯的蛛丝马迹,随侦查的深入,警方确定这起案件与发生在辽宁省内的3起袭警抢枪案有着必然的联系。这3起袭警抢枪案一起发生在辽阳,一起发生在锦州,一起发生在沈阳。鞍山是这3起袭警抢枪案的延续。
据鞍山警方记载:从李强牺牲第二天到1998年6月28日,警方排查嫌疑对象人,检验了567支六四式手枪,然而,却没有发现犯罪嫌疑人的线索。
1998年8月26日中午,鞍山市立山区一家歌舞厅,走进一个中年男子,他穿一套蓝色西装,内着白色圆领绒衫,圆脸,单眼皮,头发蓬松,一双眼睛带着一丝疲倦,他慢腾腾从裤兜里掏出一包东西放在寄存处的吧台上,叫了一声:“把这个给我存上。”
服务员是个年轻的小姑娘,一笑脸上两个小酒窝儿。当地用手拿起这个用报纸包着的东西时,有一种沉甸甸地感觉。她下意识地把这包东西放在寄存柜的下边,当那中年男人走进舞厅后,她悄悄蹲下身子,用手去摸那纸包,她立刻意识到这是一支手枪。她的心狂跳起来,她想到了报纸上登的那个被歹徒枪杀的警察。想到朝阳派出所的干警来舞厅调查“5·21”案件的线索……
这个爱憎分明的小姑娘立即向立山朝阳派出所报了案。
这是一个重要线索,朝阳派出所教导员张永顺马上与立山公安分局领导联系,他对分局领导说:“我估计这支枪与‘5·21’案有直接联系,应立即行动,抓住犯罪嫌疑……”
不到20分钟,这家舞厅被荷枪实弹的刑警包围。鞍山市公安局的领导也很快赶到了现场。
那个可疑的纸包被打开后,是一支子弹上膛六四式手枪,压进弹夹的子弹是7发。寄存这件物品的舞客被抓获。
这个寄存枪支的人叫单杰。
单杰很狡猾,矢口否认这支枪是他的,摆出了一副无辜的样子,审讯进行的很艰难。
市公安局副局长刑殿恩立即指示技术人员对枪支进行鉴定,并迅速将和李强一起执勤的干警找来辨认凶手。经技术人员对该枪子弹和“5·21”案件现场遗留的弹壳进行检验,确认这支手枪就是杀害李强使用的手枪。前来辨认的干警也准确认出:单杰就是向李强开枪的那个穿深蓝色长袖衣的歹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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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凿证据面前,单杰骄横地一扬脑袋说:“对了,那个叫李强的警察是叫我打死了!我现在有枪,谁抓我,我还杀准!”
较量还在继续。
虽然单杰承认了自己杀害李强的罪行,但仍不肯供出同伙……
时间是8月26日16时。
在审讯单杰的同时,刑侦人员又查到了一个重要线索。单杰的媳妇范某住在鞍山铁西八家子。范某30多岁,是个离了婚的单身女人,单杰虽然凶残无情,但对范某却是百依百顺,并以范某漂亮和善解人意对朋友炫耀。
就在刑侦人员对单杰进行反复较量的同时,便衣警察已守候在单杰和单杰情人范某的住宅周围。
17时20分。单杰的最后一道防线塌下了。
他终于供认:“同伙叫边维刚,原鞍钢一炼钢厂平炉车间班长。边维刚手中有一支五四式手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