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棍棒下的小冤魂!1995年彝良县“10·9”残害女儿致死案

1996年6月13日,一声正义的枪声,把疯狂残害亲生女儿致死的恶魔倪向洪送进了地狱之门。人们为恶魔终于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而庆幸,同时也为无辜惨死在生父棍棒下的幼小冤魂落泪。

死者倪清芬,1992年1月23日出生在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角奎镇位卓办事处坛罐社一个普通农户的家中。她的母亲李顺珍是一位勤劳善良的农村妇女,父亲倪向洪和母亲则完全不一样。

从1989年4月以来,倪向洪因嫌弃生他养他的父母,常常借故生端,动不动就用手揪住年近七旬高龄的父母的衣领辱骂毒打。其父倪德军、母亲唐顺芝被迫分家另过,他又不给钱,不给粮,连父母煮熟充饥的南瓜也被他端来喂猪,还把父母睡的床,煮饭用的锅灶砸烂。倪德军夫妇二人被迫长期在外乞讨流浪。

倪向洪还有一套坑蒙拐骗的本事。1990年10月15日,他听说有人以外出做工为名骗得一个姓朱女青年的信任,便摸黑走了十几里山路,连夜赶到彝良县城将这个女青年带到四川省武胜县卖给一个姓罗的农民为妻。他怀揣卖人得的1800元黑钱,转回彝良。他的这些罪行当然逃不脱司法机关布下的天罗地网。

1992年5月31日,倪向洪因犯虐待罪、拐卖人口罪被检察机关宣布依法逮捕时,尚在襁褓中的倪清芬来到人类的这个世界上仅129天。

1992年12月23日,经彝良县人民法院判决,对倪向洪按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投入劳改后,诡计多端的倪向洪又变换了另一副面孔。他在监狱里伪装积极,伪装悔过自新,骗得监狱管理人员的信任。1994年9月30日,倪向洪被减刑8个月,提前释放。

倪向洪被释放回家时,不满3岁的倪清芬带着一脸纯朴天真热情欢迎父亲。邻居也误认为经过劳动改造的倪向洪已走正道,他们还抽空到倪家来表示关切。

善良的人们根本没有想到,几年的劳改生涯并没有使人性泯灭的倪向洪幡然悔悟。他刑满释放仅一年时间,就将亲生女儿致死于棍棒之下。

倪向洪没有善待在家辛劳苦等的妻子和女儿,他重男轻女,总是借故生端,对李顺珍母女二人横挑鼻子竖挑眼,他嫌倪清芬是个女孩,经常找借口打她出气,还罚跪不给吃。

1995年8月初,三伏天的太阳把树叶晒得卷成筒,他却逼倪清芬出外打猪草,还说背兜割满后才能回家。

倪清芬被火辣辣的太阳晒得路也走不稳,出门两个多小时,费尽力割不满背兜。她实在支持不住,就躲在自家房后屋檐下歇凉,想等一会再去割。倪向洪出大门一看,见晒得满头大汗的女儿站在墙根脚,他不由分说,走进灶房提起竹竿,雨点般地打在倪清芬的头上、身上。

李顺珍见女儿挨打,赶紧跪在丈夫面前替女儿求饶。倪向洪才放下竹竿,罚被打得站不直身子的倪清芬跪在太阳底下,直跪到太阳落坡。

与倪家同村的社员韩明军路过,见跪在地上的倪清芬大汗淋漓,几乎昏倒,心痛地把她抱起来,送进屋内。倪向洪等韩明军一走,他又把倪清芬拖来跪在地上,举起竹竿,劈头盖脸地打。李顺珍害怕女儿被打死,又一次下跪求饶。到吃饭时,倪向洪仍不准倪清芬吃饭。

在倪向洪的残酷虐待下,年仅3岁的倪清芬享受不到普通乡下儿童的乐趣。挨打受骂不说,倪向洪连饭也不给她吃,等到第二天,那如狼似虎的父亲还要逼她做这做那,稍有不慎惹恼倪向洪,倪清芬的命运比第一天更惨。

倪清芬遭此残害,身上多处已化脓感染,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倪向洪仍不解恨,他说:“生姑娘迟早是人家的,打死活该!没有儿子一家孤寡,还是生儿子气派。”

1995年9月的一天,倪向洪喊倪清芬拾柴,又嫌女儿动作慢,他跑过去,飞起一脚将女儿从门口向院坝踢去,刚好将倪清芬从大门踢进自家堂屋中,他又冲进屋内,第二脚将倪清芬踢滚在门口院坝里,倪清芬被这一来一往两大脚,踢得几乎只剩半条命。倪向洪还嫌不过瘾,他砍来一根手指般粗的竹棍,恶狠狠地抽打倪清芬,打过后,再把倪清芬拉来跪在地上,饭也不给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