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李国昌是在劫难逃了。
1986年9月12日晚9点多钟,在李国昌家那不十分干净的土炕上,李国昌已在炕梢睡去,他8岁的大儿子和3岁的小儿子也在炕中间发出香甜的鼾声,姜丽侠没脱衣服也没睡,她在等待邹喜贵的到来,按事先约定,她给他留了门,只要他从那扇门进来,一切就都完结了。
大约10点钟左右,邹喜贵拿着一根二尺长的木棒,蹑手蹑脚溜了进来。
“睡了?”他悄声问姜丽侠。
“睡了。”她满有把握地点点头,于是,他向李国昌扑去。而她,则下意识地把脸转向了墙壁。邹喜贵举起手中的木棒,用尽全身力气向那熟睡者的脑袋砸去,随着一声骨头碎裂的闷响,李国昌的脑袋血流如注。
邹喜贵扔下木棒,拖起只穿着背心和短裤的李国昌,这时,姜丽侠也下了地,邹喜贵把李国昌拖到外屋,把一根麻绳拴在他脖子上,自己拽绳一头,姜丽侠拽另一头,两人都使出全身力气,李国昌一蹬腿,咽下最后一口气。
在李国昌被害后,姜丽侠一直施烟雾,制造假象。她在屯邻中散布说李国昌去黑龙江马城子他姐姐家脱土坯去了。她对党支部书记说:李国昌采蘑菇去了。在李国昌的姐姐家,她又说李国昌马尾去了。而此时,关于李国昌的失踪,屯邻们已在私下里议论纷纷了。
1987年4月3日,姜丽侠正式搬到邹喜贵家“过日子”去了。他们以为风平浪静了,以为那死者的冤魂不会拽上他们了。
然而,他们想错了!公安机关的网,此时已撒下了。
4月末,三盛玉派出所就向刑警队反映了有关李国昌失踪的一些情况。刑警队相当重视。5月初就开始派出侦察员对此进行调查。
5月19日,李国昌的哥哥李肖,姐夫侯是元来到县公安局报告李国昌失踪的情况以及他们的一些看法。刑警队的侦查员此时把调查来的所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认为极可能是一起合谋杀人案。
5月25日上午,市、县公安局的两辆车开进大岗村,邹喜贵和姜丽侠同时从家被带出,分别接受讯问。当日下午,姜丽侠已无力抵抗了,她首先交待了伙同邹喜贵暗害李国昌的经过,但她说不准具体埋尸地点,可埋尸的邹喜贵却拒不交待。
面对这种情况,刑警队的同志们果断地将他押回到县局加大审讯力度。当他再一次被带到审讯室后,在大量证据面前,他不得不低下那颗罪恶的头……
1987年6月3日,农安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批准以杀人罪逮捕邹喜贵和姜丽侠。这对男女最终用自己那双染着血污的手为自己肮脏的灵魂和肉体掘出了深深的坟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