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罪恶累累!1998年长春“10·2”乐山村加油站抢劫杀人案

1998年12月13日清晨,隆冬时节的吉林长春市寒意正浓。早7时许,街道上行人和车辆渐渐增多,车流中一辆大连的蓝色桑塔纳出租车驶进东煤宿舍区,停在一栋楼下。

“兄弟,你稍等一会儿,我们上楼给你取钱,他在车上陪你。”话音未落,坐在车后排的3名男子打开车门下了车,并与坐在副驾驶位置的男子对视一下,4人眼中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凶意。

开了半夜车,略带倦意的司机点点头。他做梦也想不到3位“乘客”并非去取钱,他已经大难临头了。

这3位“乘客”自以为胜券在握,可是他们万没想到自己走进了一张无形的法网中。

过了几分钟,楼门打开,出来两名中年男子,车上人见不是取钱的人,也没在意,出来的两名男子悠闲地走了过来,走到车门时,两人迅速打开副驾驶位置的车门,将毫无防备的“乘客”拽下车并且按住,“关忠海,别动!我们是朝阳分局刑警大队的!”

该男子听后,如雷轰顶瘫软在地,心里一切都明白了,嘴里强挤出两个字:“完了。”

1998年10月3日凌晨6时许,朝阳分局刑警大队接到报案:乐山镇乐山村加油站发生抢劫杀人案。

闻讯后,朝阳分局副局长庞威,刑警大队王书生大队长率领侦、技人员立即赶到现场。

经勘查现场和走访,初步了解到:10月2日晚10时,3名歹徒打车到加油站,持械闯入屋内,用刀将从业人员张俊峰杀死,一女职员刺伤,抢走现金3000元后逃走。

此案震惊了宁静的乐山村,图财害命?情杀?村民议论纷纷,谣言四起。

朝阳分局对此案非常重视,庞威副局长、王书生大队长立即组织警力,由刑警大队责任三中队组成专案组负责侦破工作。根据女受害人提供的歹徒的体貌特征,专案组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工作。一个多月过去了,线索一一被排除,侦破工作陷入了僵局。

12月4日,“10·2”抢劫杀人案已过去两个月了,正当专案组民警们一筹莫展之际,一条重要线索重燃了大家的希望。侦查员曹金获得一条线索:乐山村加油站一案可能是刘晓凯等人所为,不过只知刘晓凯可能在开运街附近居住,其他情况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