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常怀玉,男,47岁,10年前,曾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近几年,靠养殖摆脱了贫困,他待人和气,乐于助人,没有什么仇人。但有群众反映,几个月前,村里传出常怀玉跟本村妇女的绯闻。
在现场坐镇指挥的李希才经过综合分析后,排除了图财害命和仇杀的可能,认为极有可能是情杀。
案件性质确定后,经办案民警进一步的深入调查,两名可疑对象进入侦查人员的视线。经过分析,1号嫌疑赵周平对象被排除,2号嫌疑对象张军辉的疑点愈来愈大。
上午9时40分,2号重点嫌疑对象张军辉被秘密传唤控制,由重案中队副队长庞大力正面接触,寻找突破口。其妻李晓梅由四中队传唤,进行秘密审查。
中午2时,县公安局局长张立强、副局长王永生、刑警大队长李建刚、教导员闫哲元也先后赶到现场。在村委会,局领导组织参战人员进行案情分析。
从审问情况看,2号嫌疑对象张军辉对昨晚的行踪难圆其说。局领导认为,如果是他作案,身上定会留下血迹,从秘密调查的民警发现其家院中有大量洗过晾晒的衣服情况来看,其有销毁罪证的迹象。指挥部遂决定对张军辉的住宅依法进行搜查。
张军辉的院子位于村中央,北面是依地势而建的四孔窑洞,其占西边两孔窑洞,院中的铁丝上,晾有洗涤的衣服 10余件,其中有张军辉的衣服4件。搜查中,刑技人员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仔细搜查,从其卧室的床下一瓦缸中起获一双带血迹的皮鞋,在其院西房房顶的彩条布下起获长20公分带血迹的匕首一把。
根据获取的罪证,局领导决定对重大嫌疑对象张军辉进行突审。下午4时,百般抵赖的张军辉在证据面前终于交代了其行凶杀人的全部过程。
张军辉,时年36岁。2002年八、九月份,有关自己妻子李晓梅和常怀玉的绯闻传进张军辉的耳朵后,他有点不相信,便向妻子李晓梅细问原因。在他的追问下,李晓梅道出了真相:2001年8月,常怀玉趁自己去养殖场取饲料时,将自己强奸,此后又数次对自己进行骚扰。
张军辉虽然嘴里没说什么,但预谋报复的计划在其脑海中形成。
11月19日晚7时40分,张军辉手持匕首,欲到常怀玉的养殖场找其行凶,正好在村外碰到去养殖场的常怀玉,张辉便掏出匕首在常的左大腿连捅两刀转身就跑,受伤的常怀玉忍着巨痛追赶张军辉并抓住了张的后衣领,无法脱身的张军辉回头又在常的左臂、上身连捅数刀后逃回家中,并将杀人过程告知了妻子和父亲。